近日
成都一女童在小区内
遭到一大狗撕咬
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10月17日下午
公众号“今日崇州”
发布情况通报
已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样的悲剧不止一起
同日上午
四川乐山夹江县
有网友发布视频称
一小区门口
有未拴绳的狗突然窜出
袭击路过的两个小孩
及其他路人
漹城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
15日接到此警
已出警进行处理并将狗带走
暂不清楚该狗是否为流浪狗
近期
犬只伤人事件引发大家关注
烈性犬、禁养犬
文明养犬等
成为了大家讨论的焦点
不少市民也开始关注
深圳有哪些禁养犬种?
被咬伤如何维权?
遛狗不牵绳将面临何种处罚?
一起来看
01
深圳25种禁养烈性犬
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
25种烈性犬品种名单如下
1.西藏獒犬(Tibetan Mastiff)
2.比特斗牛梗犬(Pit Bull Terrier)
3.阿根廷杜高犬(Dogo Argentino)
4.巴西非拉犬(Fila Braziliero)
5.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
6.中亚牧羊犬(Central Asian Shepherd Dog)
7.川东犬(重庆犬)(Chinese Chongqing Dog)
8.苏俄牧羊犬(Borzoi)
9.牛头梗犬(Bull Terrier)
10.英国马士提夫犬(British Mastiff)
11.意大利卡斯罗犬(Cane Corso)
12.大丹犬(Great Dane)
13.俄罗斯高加索犬(Caucasian Owtcharka)
14.意大利扭玻利顿犬(Neopolitan Mastiff)
15.斯塔福梗犬(Staffordshire Terrier)
16.阿富汗猎犬(Afghan Hound)
17.波音达犬(Pointer)
18.威玛猎犬(Weimaraner)
19.雪达犬(Setter)
20.寻血猎犬(Blood Hound)
21.巴仙吉犬(Basenji)
22.秋田犬(Akita)
23.纽芬兰犬(Newfoundland)
24.贝林登梗犬(Bedlington Terrier)
25.凯丽蓝梗犬(Kerry Blue Terrier)
图片来源:深圳市场监管
如果不按规定饲养烈性犬只的,根据《条例》规定,由区主管部门 处五千元罚款,并没收犬只 。
02
被犬只咬伤如何维权?
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犬只伤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支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区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一千元罚款。养犬人拒绝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的,区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加处一千元罚款。
若被犬只伤到,应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诊治,保障自身健康安全,同时及时联系城管执法部门(12319)或公安部门。对犬只造成的伤害,可依法向犬主追究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03
遛狗“不牵绳”是违法行为
《条例》规定,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若违反规定未带犬链的,由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五百元罚款。
04
宠物狗能进公园吗?
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但是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一)除出租小汽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二)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四)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
(五)区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也就是说,犬只不能进入公园。不过,近年来深圳市陆续开放了11座宠物友好公园,今年年底还会陆续开放更多的宠物友好活动空间满足日益增多的市民遛犬需要。
“11座宠物友好公园”请戳上图了解
05
发现流浪狗怎么做?
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流浪犬的,可以报告区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将其送至区主管部门指定的犬只收治中心。
同时,区主管部门应当自接收、捕捉、暂扣或者没收犬只之日起四十八小时内将收治犬只送至相应的犬只收治中心。
在深圳
想养一只宠物狗陪伴
是不是只要“有狗就行”?
按照《条例》第八条规定,深圳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养犬人应当在办理完养犬登记手续的三十日内,前往区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为犬只植入电子标签。
而且,养犬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饲养的犬只送动物防疫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居民可在“深圳市养犬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犬证补办”等业务办理。
提醒!!!
文明养犬
不仅是对自己、对宠物负责
也是对其他居民负责
有意向养犬的宝子
不仅要评估自己的饲养条件
了解宠物狗的习性
更要充分知晓养犬法律法规
做一名合格“铲屎官”
信息来源 | 深圳大件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晚报、福田融媒
编辑整理 | 姚涛升
责任主编 | 李霞、杨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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