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结婚前买的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写的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就是婚前财产了,实际上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我的朋友大学毕业后,父母考虑到以后孩子结婚要买婚房,就把自己这些年存的钱加上从亲戚朋友借的十几万向银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单独所有。这样,我朋友便有了人生第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朋友后来娶了媳妇,也领了结婚证,虽然平时小打小闹,但生活过得也算美满。直到最近有一天,妻子突然向他提出离婚,他不明白为什么。妻子说,我家里人觉得我们不合适,我们还年轻,结婚没几年,孩子也没有,我想了很久,我们还是离婚吧,这样对你我都好,还有离婚后房子的财产也要算我一半。
听着妻子不紧不慢地说着,平静的语气下似乎有种不可抗拒的威严,显然,我朋友知道,这些并不是心血来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才说出口的。我朋友当然不愿意,毕竟花了十几万的彩礼和三金,怎么可能凭你三言两句,没感觉、不合适就离婚了呢?朋友妻子也没再说些什么,收拾东西就打算回娘家。朋友也没拦着,想着让她回娘家也好,说不定过几天想清楚了,就不闹离婚了呢?
可是,事情并没有像我朋友想的这样简单的发展。妻子回娘家一个礼拜了,一通电话,甚至一条消息也没发。我朋友实在忍不住了,就想着自己打电话给她,可电话那边还是无人接听。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当天下午,妻子带着娘家人过来闹,说不离婚,自己以后每天都过来,让你们家生活过得都不安宁,你自己看着办吧。
半夜,朋友点了一些烧烤,两箱啤酒,和我这样苦笑道。那你打算怎么办?我递了支烟过去,说道。还能怎么办啊?我和我父母说起的时候。我母亲还以为我在开玩笑呢!说年轻人小打小闹很正常,我和你父亲年轻的时候也经常这样,可是还没到真正离婚的地步吧?那她三天两头的这样闹,那还过不过日子了?朋友崩溃地说道。谁家的孩子自己不心疼!母亲看着自己的儿子这样,眼眶湿润了,打着转儿,说着脸颊缓缓划下来。朋友父亲长叹一声说着:唉,实在不能过日子那就分吧,就像她说的那样,你们还年轻!!
夜深了,啤酒和烧烤吃得也差不多了,整个烧烤摊也没什么人了,老板在前面收拾着东西准备打烊了。朋友问我他买的这套房子是自己结婚前买的,房产证上也是自己一个人的,属于婚前财产,就算离婚了她也是捞不到半点好处的,为什么她说有她的一半财产?
因为我从事过房地产行业,对婚前财产还是比较了解的。我说,其实你们说得都不对,婚前财产也分情况的。就拿这个房子来说是婚前财产,但也分全款和贷款这两种情况的,房子是全款的话,那是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据我所知,你的房子是贷款买的吧?贷款也是你和她一起还的吧?嗯?怎么了?朋友一脸疑惑地看着我。那你的房子有一部分确实属于女方。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前一方用个人名义买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又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那么婚前的首付部分及对应的增值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一方用个人名义买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还贷的资金来源是自己的婚前财产,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所以,不管你婚前还是婚后贷款买的房子,都属于共同财产。只要女方参与还贷了,她都有部分的财产。
朋友听了我说的话后,恍然大悟……
毕竟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也不好问他这几天怎么样了。在这里只是举个例子来分析婚前婚后财产具体的一些细节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