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濉溪县人民政府 网站显示,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因违法占地问题,被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行政处罚12.0836万元。 其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 濉自然资监﹝2022﹞07号。
(图片来源: 濉溪县人民政府 网站)
行政处罚书显示,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淮北南部次中心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活动板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要求 退还非法占用的1208.36平方米土地并处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金额12.08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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