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早就知道,公摊面积并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在国外,压根没有这个概念。在国内,也已经到了一个人人喊打的地步。这个属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特色产物,注定是一个只能在短期内大行其道的东西。
这不,我国已经有部分地区率先动作起来了。 近日,内蒙拟将取消“公摊面积”列为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这意味着,内蒙古有望成为全国第1个将取消公摊面积的省份。 而消息一出,又有专家出来说话了。专家表示,住房销售中取消公摊面积没有实质意义。即便取消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的收费变相通过涨房价、涨物业费和暖气费等收取。那既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为什么不取消?
其实早在内蒙之前,我国有一个城市已经取消公摊20年之久了,那就是重庆。 早在2002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并在6月通过,要求商品房限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在重庆取消公摊的20年里,也并没有出现什么不妥或是弊端,重庆的房价也并没有像专家所说的那样,因为取消了公摊面积就分摊到其他部分中去。 不仅如此,除重庆以外,“公摊概念”的起源地香港,也早在2013年彻底告别公摊了。广州也采用了“建筑面积+套内面积”的模式。
这样的做法,怎么就不能套用到其他城市呢? 购房者也只是想明明白白买房,花多少钱买多少面积,而且取消也会促进房企提高产品品质,那些得房率低的房子必然会被驱逐出市场。百利无一害啊,为啥还不取消呢?阻力在哪? 说白了,公摊就是一笔糊涂帐,开发商可以利用公摊,浑水摸鱼,攫取更多利润,取消的阻力就来自这些既得利益者,他们怎么计算公摊,老百姓搞不清楚,说多少就是多少,就像“公摊刺客”事件中的青岛业主,买的是110平的房子到手却成了61平,开发商说承重墙的一半也要算作公摊面积。生米已经煮成熟饭 了,买房者只能慢慢维权。
取消公摊,取消期房,是未来房地产行业必须要做的,那些与利益集团一丘之貉的所谓专家们,再怎么忽悠也改变不了这个趋势。 而此次内蒙古住建厅的一小步,也许正预示着我国房地产行业将迈出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