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招聘和应聘是互相的,双向选择,互相看中了,才能一拍即合。
我不知道别的求职者是以怎样的目的去应聘的,反正,我以前的每一次出去应聘,都是以赚钱为目的。什么锻炼自己,增长见识,累积经验,我不需要了,我需要的就是钱,当然,我是想通过自己的付出,自己的勤劳,自己的汗水,去换取对应的薪水。我所以也很在乎薪水,在有自知之明的前提下,我当然是希望薪水越高越高。我又不是富家公子哥,出来找一份工作纯粹是为了消遣,或者美其曰“体验生活”。我就是需要钱才出来打工赚钱,我就是一个纯粹以赚钱为目的的求职者应聘者。所以,别和我扯什么“人生价值”、“生命的意义”之类的,也别蒙我“公司就是我的家”。我不知道别的应聘者会如何看待,反正我是分得很清楚的,家就是家,公司就是公司,父母就是父母,老板就是老板。我也没打算要在公司干一辈子。
所以,如果我去求职的一家公司对我表示,不能挣钱为目的。那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是公司在招继承人?还是老板在挑上门女婿啊?或者,我可以理解为,这家公司开出的薪水报酬非常低廉,低廉到求职者一看到就转身离开的程度,以至于他们根本就招聘不到人,毕竟给求职者灌迷魂汤没用的,求职者当然还是冲着薪水才出来打工的。不能以挣钱为目的,难道我是出来社会实践体验生活的么?我仿佛都能想象到老板对求职者说:“出来工作,不能只看工资,眼光要放长远,要有长久之计,要看今后的发展,对自己今后的帮助。所以,别嫌弃现在工资低,现在不能以挣钱为目的”。
假如,真的有那么一位刚开始创业的老板,刚成立的一家公司,没有雄厚的启动资金,好像也不无道理,也不能算是骗局。联想当年的马老板,好像也是这样起步再一步步到辉煌的。只是,不能以挣钱为目的,已经让绝大多数的应聘者望而却步,再来一个“不能起诉公司”的条框,那不是明摆着公司自己也知道理亏,员工入职进了公司,势必会有一大堆的让员工忍无可忍以至于爆发到要去起诉的条款。要不然好好的,员工干嘛要去起诉公司呢?更何况,公司都已经是提前预见到,已经提前打好预防针,已经提前给自己站台。
不管是馅饼还是陷阱,只有亲自去试了才会知道。我出去上班工作,就是以挣钱为目的,工资低廉,等到公司发展了就会加薪这一类的承诺,我对此完全忽视,所以,一家要求员工“不能以挣钱为目的”的公司,就算它录取我了,我也不会去。退一万步说,就算那天我入职成了这家公司的员工,一旦利益受到侵害,当然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来争取自己的权益。你一家公司再狂妄再霸道,也大不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