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保来说,社保的缴费基数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确定了社保的缴费基数,我们才可以得知自己要缴纳多少的社保,但社保的缴费基数我们应该如何确定呢?一般来说,社保缴费基数给我们的工资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密切相关。接下来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基数是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职工缴费基数是以职工本人工资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还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缴存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最后说明一点,部分城市某险种缴费基数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北京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北京最低工资。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人缴纳社会保险计算的依据,一般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或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确定基数时的注意事项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三、社会保险基数的含义是什么
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以上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的相关知识,社保的缴费基数一般在当地的管理部门可以查看到,通过这个社保缴费基数,我们可以得出我们应该缴纳多少社保。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