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安庆市政协原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李琳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日前,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决被告人李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九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九万元。被告人李琳退缴的违法所得一百一十一万二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安庆市政协原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李琳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日前,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决被告人李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九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九万元。被告人李琳退缴的违法所得一百一十一万二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