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是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以原来的安全生产监督局职能为主,整合了消防和地质、水旱、防火、等灾害防治职能,抗旱防汛、抗震救灾职能,新组建成立的行政机关,统一承担地方政府的抗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
整合成立后,应急管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首先就是各级消防队,为省垂直管理的专职消防机构,同时受应急管理局双重协调管理。地方专职消防队和森林救火消防队为地方消防救灾机构,直接受应急管理局管理,和省垂直管理的消防队是两个系统。
其次就是原隶属于安监局的执法大队,承担安全生产领域内的行政执法职能,为参公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综合改革,跨领域设置,成立统一的行政综合执法中心,依然为参公事业单位。
还有整合而来的地震局、应急办、抗旱防汛办,以及物资管理、培训宣传、特种物资监管等。
党政机构改革任务完成之后,紧接着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应急管理部门下属事业单位,除消防队、行政执法中心外,其他整合设置为应急服务中心,为综合服务事业单位,承担机关之外的具体业务工作。已经登记为参公人员的,继续享受身份和待遇,其他均按普通事业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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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看点:1、应急管理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以安监局为主新组建成立;
2、消防队为省垂直管理,同时受各级应急管理局协调双重管理;
3、行政执法综合改革,为参公事业单位;
4、其他事业单位整合成立应急服务中心,为普通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