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活着》。
这部小说不长,可以花两天看完。然而它给我的震撼,却是无以言表的。这是一部平静而又波澜壮阔的人间史诗,刚开始读会觉得像一个会讲故事的老人在平静地叙述自己的一生。本来会以为也不过尔尔,然而当你读到一半的时候,就会意识到这的确是一部神作。福贵的人生起初是荒诞的,一个纨绔子弟因为摊上了黄赌毒了两样,便败光了所有家产,全家人无处可去,从此生活就变了一个样子。
所以有人说,这是醒世的,用于警醒后人。
然而,《活着》并不停留于这个浅显的表面,他继续捶楚着人性,对好与坏,都进行了终极的考验。福贵的老婆家珍,原本最不受这个阔少爷的重视,挺着大肚子也要去赌场拉福贵回家。福贵根本不听,他不知人但凡沾上赌,整个人就废了。等他输光了,没利用价值了,赌场里那些和他称兄道弟的“朋友”,就都成了上门索债的“仇家”。他连家都输光了,屁都没有了。唯有妻子家珍,对他不离不弃,家珍人家也是富裕家庭出身的姑娘,日子没法过了,被娘家接回家以后,生下有庆,背着有庆就回到了福贵的茅屋。
福贵在“家珍走后,我娘时常坐在一边偷偷抹眼泪,我本想找几句话去宽慰宽慰她,一看到她那付样子,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好端端的一个家成了砸破了的瓦罐似的四分五裂。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常常睡不着,一会儿恨这个,一会恨那个,到头来最恨的还是我自己。”
福贵要为病重的母亲买药,半路却被抓了壮丁。等回来以后,母亲却已经死了,而女儿也在这期间生病变成了一个哑巴。家珍也病了,不能干活,有庆因为抽血过多死亡。女儿凤霞和城里的偏头的二喜结婚,生产时难产而死。接着是家珍去世,本来也和二喜搭伙过日子,二喜却做工的时候被水泥板压成了肉泥。外孙苦根走向了新时代,但又刚好赶上大饥荒,有一回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些豆子,苦根一口气吃了很多,却被活活撑死。如果让笔力不足,没有什么体会的人写,可能会写成狗血文,因为剧情的确是一种苦难的堆砌。
然而一整部《活着》看下来,我完全没有一丝丝那种感觉。
唯有平静的悲悯、与久久不能释怀的难过。
有人为《活着》总结了一段话: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福贵最终,只和一头老牛相伴。
我听到老人对牛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
福贵是悲惨的,福贵是幸运的。
福贵输光了所有家产,变成了贫农,得以在土改时活下来,是设套的二龙,替他去死。
他虽然一无所有,但他还有家珍,有凤霞,有有庆,有为了凤霞甘愿去死的二喜,有一个怕拖累自己,孤独去死的长工。
人在落魄时能有这些,夫复何求!
老天最狠的,是把给福贵的好,一点一点地撕碎给他看。福贵在苦根死后两年,买了一头老牛,给它起名叫福贵。两个福贵相依为命,渐渐远去,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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