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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0月,养老金有了新的变化,随小编一起了解下吧!
变化一:机关事业编退休"中人"不再限高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开始并轨,同时设立十年过渡期。
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同时按照新老办法进行计算养老金,老办法高则按老办法发放,新办法高则按照差额的一定比例发放。
2014年差额10%,2015年差额20%,以此类推。
到了2023年10月1日,将不再按照老办法计算,直接按照新办法进行计算。
举个例子:
机关退休人员A,按照老办法计算养老金为6000元,新办法计算为7000元,2023年10月1日以后退休,将直接发放7000元,而不是6000元加上差额1000元的一定比例。
机关退休人员B,按照老办法计算养老金为6000元,新办法计算为5000元,2023年10月1日以后退休,将直接发放5000元,而不是按照老办法的6000元发放!
变化二:机关事业编退休"中人"养老金补发将加快脚步
目前,许多退休“中人”领取的养老金其实只是预发养老金,并不是自己真正的养老金。
这些预发养老金采取的事2014年的参数进行计算的,因此与实际相比会少上很多。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补发应该在2024年10月1日以前完成。
换句话说,最迟一年,所有退休“中人”的养老金理应补发到位。
变化三:2023年退休部分人员养老金进行二次核算
目前,许多地区已经开始了养老金二次核算。
符合二次核算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2023年1月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
二是参保类型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种);
三是正常领取养老保险,不存在违规、停发等情形;
四是计算养老金时候的计发基数使用的是2022年的计发基数,同时2023年基数已经公布。
具体可参照我之前的文章:2023年养老金二次核算已开始,哪些人可参与其中?
《2023年养老金二次核算已开始,哪些人可参与其中?》
目前以下地区已经公布2023新的计发基数:
上海:计发基数从11396上升到12183元,已补发到位!
黑龙江:计发基数从5865上升到6430元;
西藏:计发基数从9900上升到10791元;
贵州:计发基数从6798上升到6858元;
新疆:计发基数从7089上升到7625元;
菏泽:计发基数从6633上升到7069元,菏泽不执行山东省养老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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