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体温测量方案
鉴于当前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热为患者的主要突出症状之一。体温测量是防控疫情的关键步骤和重要手段。为切实落实防控工作,做好防疫期间学校师生员工的体温测量,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确保体温计数量充足,质量精良。
(一)体温计包括额温枪、水银体温计,必要时为红外体温探测器等。
(二)由后勤保卫处主导,招标采购办配合,因应需求,通过多种途径采购。
(三)在校学生以班为单位,约40人左右配备一支。
二、严格测温操作规范,保证数据准确。
(一)工作人员在进行体温测量前,应详细阅读说明书,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二)做好体温计消毒、清洁、归零,水银体温计应将
汞柱甩到36度以下。
(三)测量者清洗好双手,测量人数较多时应配戴口罩、穿戴手套,防止交叉感染。
(四)水银体温计使用后,需用75%酒精进行浸泡消毒。
(五)如显示体温异常,应使用不少于三支不同的测温仪重新测量,以确保数据准确。
三、严格实行双测温制度,做到守土尽责。
(一)进入学校大门的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由后勤保卫处校卫队负责测温;
(二)进入学生宿舍的人员,由物业公司宿管人员和学生工作处负责测温。
(三)疫情控制及学生开学后,由学生以班为单位每日一次测温(学生工作处协调)。
(四)在隔离宿舍进行留置观察的人员,由其本人每日两次自行测量并上报。
(五)测温结果由测量者造册记录,存档备案。
四、发现发热情况及时上报,做好后续工作。
(一)发现发热大于等于37.3℃病例,由测温者马上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学生工作处、后勤保卫处)负责人汇报,并交由学校医务室研判指引、记录汇总并跟进。
(二)发现发热情况,按下述指引执行:
1.发热大于等于37.3℃,且有湖北经停、居留史或与湖北人员接触史的,马上致电120安排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医院诊治。
2.发热大于等于37.3℃,且无湖北经停、居留史或与湖北人员接触史,同时具有以下症状其中之一:明显全身酸痛、非常乏力疲倦、气促或呼吸困难者,马上致电120安排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医院诊治。
3.发热大于等于37.3℃,但无湖北经停、居留史或与湖北人员接触史,且无上述不适者,建议其自行到三甲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发热患者离开现场后,测温者应及时通知后后勤保卫处环卫中心,由环卫中心安排专人对原逗留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