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徽章可以亮明党员身份
党员徽章是亮明党员身份的重要方式。党员亮明身份制度,大体始于党的十六大之后。进入新世纪,国际、国内和党内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解决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薄弱等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此后,党员亮明身份制度逐步在全党范围内实行,尤其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亮明党员身份,有助于唤醒党员意识,增强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任务是为党工作,时时事事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亮明党员身份,增强的不仅是党员意识和党员责任,更是党员荣誉感和使命感,这份荣誉感和使命感是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强大动力。
党员如何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为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2011年,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党员徽章的制作和佩戴作出明确规定。2017年6月,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又印发《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徽章的式样、佩戴要求和购买途径等。党员徽章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下方为圆形图案,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背面标注×省(区、市)或×部门(系统)党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
党徽和党员徽章的使用范围
党徽和党员徽章在使用范围上也有明显差异。作为党员身份标志的党员徽章,佩戴的空间和时间范围较广,既可以在党组织内,也可在党组织外;既可以在法定工作日,也可在法定节假日。党徽的使用范围较窄,主要有四种情况:各级党组织印章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荣誉证书等可印党徽图案,党内出版刊物也可印党徽图案。除上述情况外,如果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要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因此,与党员徽章相比,党徽使用要求明确具体,更加庄重和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