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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因《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考释

刘因《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考释

《沧桑》2010年04期荣国庆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刘因《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中人物段直生平及蒙古统治之初地方政治管理方式作全面考释,以解《元史》之误,《新元史》之缺,为金元之交的战争和元初统治政策变迁提供研究资料。

关键词碑刻文献刘因段直《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

《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原在山西省晋城市郊区下村镇中村。至元二十七年(1290)立,刘因撰并书。刘因《静修集》《山西通志·金石录》《山右石刻丛编》《泽州府志》《晋城金石志》皆全文收录。文叙金末元初晋城人段直乱世起兵、投元、兴学事迹。因此文涉及金、元之交战争局面,及元初统治政策,元初理学在金、元传播情况诸多史实内容,受到历代研究元史专家注意,但人皆取片玉以断已意,并不作全面考释。本文试图结合山西省晋城区域现存碑刻文献相关者及历史文献、前人解说,对刘因《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中人物段直生平及蒙古统治之初地方政治管理方式作全面考释,以解《元史》之误,《新元史》之缺,为金元之交的战争和元初统治政策变迁提供研究资料。不足之处,就教于方家。

一、段直生平考

段直,金元之交泽州晋城人(今山西省晋城市辖区城区),元史有传,但对他的生平语焉不详。《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提及时间及其生平的有三处

“公讳直,字正卿,姓段氏。世为泽州晋城人。少英伟,有识虑。甲戌之秋,南北分裂,河北、河东、山东郡县尽废,兵凶相仍,寇贼克斥。公乃奋然兴起,率乡党族属为约束,相聚以自守。及天子命太师以王爵领诸将兵来略地,豪杰并应。公遂以众归之。事定,论功行赏,分土传世,一如古封建法。公起泽,应得泽,遂佩黄金符为州长官,凡廿余年。”

“今上在潜邸,有以公兴学礼士闻者,嘉之,特命提举本州学校事,未拜而公卒,年六十五岁。”

“后三十三年,绍隆遣其子倪、从事李蒉,持公行状及庄静所作州学记,造某所获赞倪代绍隆拜曰∶‘请先生铭先公。’”

“卒于甲寅三月,六月而葬,葬建兴乡少城里先茔。”《元史·卷一百九十二列传七十九》说∶“段直,字正卿,泽州晋城人。至元十一年,河北、河东、山东盗贼充斥,直聚其乡党族属,结垒自保。世祖命大将略地晋城,直以其众归之,幕府承制,署直潞州元帅府右监军。其后论功行赏,分土世守,命直佩金符,为泽州长官。”《新元史·卷一百四十五列传四十二》说∶“段直,字正卿,泽州晋城人。木华黎略地河东,直率众归之。承制授泽州长官,兼潞州元帅府右监军,佩金符。”

三处记载多有抵牾。段直的起兵时间,《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提到为“甲戌之秋,南北分裂,河北、河东、山东郡县尽废,兵凶相仍,寇贼克斥”。《元史·卷一百九十二列传七十九》则为至元十一年,《新元史·卷一百四十五列传四十二》为“木华黎略地河东”时。查金元年代表可知,至元十一年是甲戌年,公元1274年,此时忽必烈已建立了稳固统治,没有发生南北分裂的局面,可知甲戌年并不是指1274年。据《金史》金末,蒙古加强对金中都的进攻,4年之间(1211~1214)三次围困中都城。贞祐二年也就是甲戌年(1214)五月,金宣宗于蒙古退兵之后迁都南京(今河南开封)。宣宗初留皇太子完颜守忠与右丞相兼都元帅完颜承晖(本名完颜福兴)同守中都,七月复召皇太子赴南京,实际上已放弃中都"。此时金军与蒙古军在泽、潞、河东之地展开拉锯战,局面混乱。木华黎分别在癸酉秋(1213)、丁丑八月(1217)、辛巳(1221)三次进攻泽州,金朝也三度复泽潞"。可见段直起兵是在1214年,而不是至元十一年(1274),元史有误"。

段直起兵之时,泽州尚处于金统治之下。金宣宗兴定间也就是木华黎二次进攻泽州(1216~1217)年,泽州太守王珍降元甲,之后王玉以兵守。辛巳(1221)木华黎第三次进攻泽州,石抹孛达儿留兵守。这次进攻给金统治泽州以沉重打击,当地豪强纷纷归附,《泽州府志》记载∶“木华黎进兵,临泽潞,降其民六千户。”《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及天子命太师以王爵领诸将兵来略地,两河山东豪杰并应。公遂以众归之。”太师是指木华黎,公元1217年,木华黎被成吉思汗封为太师、国王,全权指挥攻金阴。《元史·卷一百九十二列传七十九》∶“世祖命大将略地晋城,直以其众归之,幕府承制,署直潞州元帅府右监军。”世祖是忽必烈,此时金国已亡多时,更无略地晋城之说,元史有误。《新元史·卷一百四十五列传四十二》∶“木华黎略地河东,直率众归之。”可见元太祖铁木真令木华黎进攻泽州时,段直投元,幕府承制,归潞州元帅府右监军管属。据《泽州府志》职官志晋城长官此时为石抹孛达儿,当时此地有驻军管理,军队管属归石抹孛达儿”。之后尽管金两次光复泽潞厚,但此时泽州已是蒙古人实际统治区域。

《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事定,论功行赏,分土传世,一如古封建法。公起泽,应得泽,遂佩黄金符为州长官,凡廿余年。”事定当是指金亡,1234年金亡,到1254年段直去世,计21年。段直任泽州长官期间做了很多事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兴学,并延请当时名儒李俊民出任泽州教授,影响很大。《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李俊民在金时,以明经为举首,后国朝亦被累征,赐号庄靖先生。盖有道之士也,是时方避地河南,隐约自处,公迎而师之。凡泽之名士散在四方者,亦必百方招延,必至而后已。故不五六年,州之学徒通经预选者百廿有二人。”此处只言事而没有明确时间。然《元史·李俊民传》不言其事。考《泽州重修庙学记》∶“我侯之敦谕举子就两府试,预选者百二十有二人……我侯之功何以报从祀学宫。不才搁笔砚久矣,闻其歌而说之,特书于石,以俟木铎之采焉。”可见李俊民晚年受邀任泽州教授,但确切年月为何时?考《泽州金石志》李俊民撰写碑铭最早为《重修阳台万寿宫记》,1239年立。《重修学庙记》(1246年立)记载百二十二人预选之事,与《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不五六年,州之学徒通经预选者百廿有二人”时间相吻合,可见段直1239年延请李俊民到泽州任教授,开创元朝泽州教育发展的局面。

段直死于甲寅三月,当为1254年。33年后刘因为其撰写碑铭,其碑立于1290年。可以推断无谬。由此可据《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大致勾勒段直生平

1190年(庚戌)金章宗完颜璟明昌元年(宋光宗赵惇绍熙元年),段直出生于泽州府晋城县。

1214年(甲戌)金宣宗完颜珣贞祐二年(宋宁宗赵括嘉定七年),段直在家乡起兵。

1221年(辛巳)金宣宗完颜珣兴定五年(宋徽宗赵佶宣和三年)段直归降蒙古军,幕府承制,署直潞州元帅府右监军。

1234年甲午天兴三年(宋理宗赵昀端平元年)(大蒙古国木亦坚汗窝阔台六年)蒙宋联军灭亡金国。段直承制授泽州长官,兼潞州元帅府右监军,佩金符。

1239年(戊戌)元太宗木亦坚汗窝阔台十一年(宋理宗嘉熙三年)段直在泽州兴学,请李俊民出任教授。

1254年3月(甲寅)元宪宗蒙哥汗四年(宋理宗赵昀宝祐二年)段直在任上去世。

二、蒙古统治初期的泽州地方管理方式演变《泽州府志·职官志》晋城长官在段直之前有王玉、石抹孛达儿,据上文分析我们可以推出蒙古对泽州地方统治在段直前经历了三任长官

1214年~1217年木华黎攻泽潞,泽州陷落后光复,王珍为太守。

1217年~1221年王玉随木华黎攻泽潞咀,泽州太守王珍降元。有驻军驻防,归王玉管属。

1221年~1234年石抹孛达儿随木华黎再攻泽潞,段直投蒙古军,幕府承制,署直潞州元帅府右监军,有驻军驻防管理地方事务,归石抹孛达儿管属。

1234年~1254年段直任泽州长官。

其他不论,主要以段直为主,从其起兵原因分析蒙古统治之初的基本情况。《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甲戌之秋,南北分裂,河北、河东、山东郡县尽废,兵凶相仍,寇贼克斥。公乃奋然兴起,率乡党族属为约束,相聚以自守。”《元故忠昌军节度使郑皋墓碑》中说∶“金季丧乱,四方盗贼猬起,公率义旅镇遏之,无敢犯境者,一乡赖之得安。”【1】碑传虽没有明确说明他们避兵、抗蒙的意思,但仔细分析当时的形势,可看出当时金朝民众对蒙古兵的恐惧与避蒙古兵及自保的普遍心态。金朝后期已趋向没落,蒙古的侵掠使得金朝的军政迅速崩溃瓦解。面对蒙古的强劲兵势,金军难于招架,望风披靡。面对强敌的入侵,平民百姓自然不会寄希望于金朝军队、官吏的保护,也只有“团结为兵”,聚众自保,抗御入侵的强敌、剽掠的金军及乘乱劫掠的盗贼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段直聚集起兵,以自守。加之1217年太守王珍投降,进一步强化了段直聚兵自卫的历史意义。

赵文坦《金元之际汉人世侯的兴起与政治动向》认为蒙古军的侵掠,对华北地区的人民是一个极大的灾难,对社会生产造成了惨重的破坏。蒙古在对敌国的侵掠过程中,实行野蛮的屠城政策,“军法,凡城邑以兵得者,悉坑之。”段直领导聚集的地方武装为保全自己做了怎样的斗争已不可考,但从上文的推断不难看出,在金政权对泽州失去了实际控制权之后,他仍坚持斗争了4年之久。后蒙古军调整了战略部署,其战争行为也从原有的掠夺式进攻改为了占领管理。《元史·木华黎传》∶“十二年春,觐太祖于土拉河。秋八月,诏封太师、国王、都行省承制行事……谕曰∶‘太行之北,朕自经略;太行以南,卿其勉之。’赐大驾所建九游大旗,仍谕诸将曰“木华黎建此旗以号令请将,犹朕之号令也。’乃建行省于中都,以略中原。”经略,也就指出了进一步占领统治中原的意图。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木华黎对中原地区展开了强大的攻势。“十三年,自西京逾大和岭入河东,攻太原、忻、代、为州长目。这表明像我且这样仗障蒙古军的汉人成为了汉人世侯I"2,他们集军、民、财权于一身,称霸一方。在权力继承上父子相袭,兄终弟及。在很大程度成为了蒙古人维护其统治的地方武装。

段直为了在自己势力范围内实行有效的、巩固的统治,制定了一系列的休养生息制度,首先是体恤民情,鼓励流亡百姓返乡,并对有田地、无田地之人区别对待∶“公见泽民避兵者多未复,乃藉其舍业于其亲戚、邻人户。末约曰∶‘俟主还,与之∶户如故分,出赋如业。’是以民多还集。且户额少而丁业优,故赋轻而易足兵,后屡饥,其还民无产者,复不能自生。公为出粟食之,不使流散。”明

变通“新法”,提供宽松的政治空间∶“时新法藏亡甚严,乡民不一一晓知。泽当诸军往来之冲,病俘多亡留民家者,若以蒇论,籍没从坐,保伍为空。公乃豫为符券,为官使收养,以俟诸军物色者。后凡留俘家,皆得以不蒇释,州民被俘他郡者,公多为购得之。兵死暴露者,公必为收瘗之。”“这些措施有效保证了地方政治经济稳定,其结果是“当大变之余,兵气未已,生意未复,而泽风翕然已为乐土矣”呵。

在加强政治经济管理同时,为了保存中原文化的传统,加强文化建设,从1234年起至1254年,泽州辖区内重修学庙(1246),采用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修葺庙宇、道观13座"。段直曾卖田购书,以供泽州学子读书,成为千古佳话,《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言∶“公大修庙学,堂筵、斋庑、庖厨惟备。仍割负郭良田千亩,购书卷以给之。”《重修庙学记》中言“逮我侯段公之镇是邦也,莅政之隙,专致力焉……孰若我侯购求多方∶私家所藏,麾下将佐及趋走吏所得,莫不出之……我侯取附郭田千亩以给之。言语之中可见全民兴学盛景。”

段直非常清楚,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更要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于是他想方设法延纳流落在各地的汉族士大夫,值得一提的是请金代状元李俊民出任泽州教授,其史证渊源上文已述。

作为元代滞留北方的理学家刘因在《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中对理学在泽州得以传承也表示出了少有的赞美之辞∶“宋治平中,明道程先生为晋城三年,诸乡皆立校。暇时亲至,为正儿童所读书句读。择其秀异者,为置学舍粮具,而亲教之。去邑经十余年,服儒服者已数百人。由是,尽宋与金,泽恒号称多士。”“今上在潜邸,有以公兴学礼士闻之,嘉之,特命提举本州学校事,未拜而公卒,年六十五岁。”17对于段直为传承理学所作的贡献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也说明了理学思想在元朝时期也深受统治者重视。

刘因在《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言短而志深,借一人之品评,对金元之交的人物、政治、军事形势作了精辟论述,语言精当,史实把握准确,实为碑铭中精品。后人写史,虽以此为据,但失实之处,令人叹惜。然百密也有一失,文中所提“庄静所作州学记”不知所指,考《泽州府志》《庄靖集》当是指李俊民所撰《重修庙学记》。《重修庙学记》以对比手法对段直在泽州兴学之事给予描述和赞美,文中所提必为此记。锱铢必较为失,与其文整体相较,只是吹毛求疵,后生枉言。参考文献∶

【1】金史·本纪五.

【2】(清)朱樟.泽州府志·艺文志·纪事.记载∶元光元年七月,上党公完颜开复泽州正大元年九月,枢密判官移剌蒲阿复泽潞六年八月移刺蒲阿再复泽潞。

【3】漆永祥《汉学师承记》考异∶《段直传》“其后论功行赏,分土世守,命直佩金符,为泽州长官。”《考异》卷一oo《元史十五·良吏传二》∶“今泽州凤台县有刘因所撰直《墓碑》,文字完好,所书事迹,与《传》略同,而《传》所书年代,与碑大相剌谬。《碑》云∶‘甲戌之秋,南北分裂,河北、河东、山东郡县尽废。’甲戌者,元太祖之九年,金贞祐二年也。是岁,元兵围中都,金宣宗迁汴,故有‘南北分裂’之语。而《传》乃云‘至元十一年,河北、河东、山东盗贼充斥’,以其岁亦在甲戌也。曾不思至元之初,境内宁谧,河北诸路安有寇盗充斥之患乎”

【4】(清)朱樟.泽州府志.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435.【5】《元史·木华黎传》∶元史丁丑八月,诏封太师、国王、都行省承制行事,赐誓券、黄金印曰∶“子孙传国,世世不绝。”分弘吉刺、亦乞烈思、兀鲁兀、忙兀等十军,及吾也而契丹、蕃、汉等军,并属麾下。且谕曰∶“太行之北,朕自经略,太行以南,卿其勉之。”

【6】《元史·石抹孛迭儿传》木华黎以孛迭儿可用,奏释之,因请隶麾下,从平高州。乙亥,授左监军,佩金符。

【7】《泽州府志·职官志》∶"石抹孛达儿,授左监军,从木华黎定泽潞诸州。《元史》也为左监军,此处疑碑铭有误。当为属左监军。

⑧清)朱樟《泽州府志·艺文志·纪事》记载∶正大元年九月,枢密判官移刺蒲阿复泽潞∶六年八月移剌蒲阿再复泽潞。

【9】原在泽州府文庙。蒙古丙午年(1246)立。李俊民撰。碑叙泽州长官段直兴学事。《山西通志·金石志》录。碑不存。

【10】《元史·王玉传》∶从攻泽、潞诸州,独潞州坚壁不下,玉力战,流矢中左目,竟拔其城。

【11】原在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屯城村。1267年立。述阳城人郑皋起兵自卫,而后降元,其子受封潞国公事。

【12】赵文坦《金元之际汉人世侯的兴起与政治动向》一文中指出∶蒙古在其占领地区,除了派达鲁花赤(蒙语镇守者、管事官之音译)进行政治监督,派探马赤军进行军事控制外,在很大程度上也依靠汉人地主武装的头目来维持其统治。这些头目,当时称之为“世侯”。

【13】【14】【15】泽州长官段公墓碑铭.

【16】据《泽州府志》《晋城金石志》碑铭统计,碑铭多述修葺经过,为时人李俊民等所撰。

【17】漆永祥《汉学师承记》考异提出∶"然则直卒于宪宗朝,未尝事世祖矣。”指出这一则有失实之嫌。此言妄矣,岂不知“潜邸”并非“藩邸”,“潜邸”是指忽必烈继位之前所居住所称谓,《辞海》∶非太子身份继位的皇帝登基之前的住所∶元代皇帝的住所称为藩邸,《凤台县志》也记有“盖世祖忽必烈藩邸示李俊民令旨也”言语。一字之差,谬之千里。

荣国庆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讲师 硕士

(责编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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