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点 juredian

辽宁省铁岭市产假标准是多少天

问:辽宁省铁岭市产假标准是多少天

律师解答: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了60天的产假,配偶享受了15天的护理假期。假期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相关法规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其他人还看了:

★ 收房需要交哪些费用

★ 刑事案件审理到期没结案,案件会不会失效

搜索建议:辽宁省铁岭市产假标准是多少天  
热文

 Day1&Day2 | 2022...

自9月5日起,克而瑞2022上半年十大交付力作品全国入围项目正式进入案例展示阶段。入围的20个项目将通过“ 克而瑞产品测评 ”微信公众平台陆续发布展示。三季度,...(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