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探视权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终止?
律师解答:
1、被探视人死亡;2、探视权人死亡;3、被探视人成年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中止这种权利的行使。探望权人自动放弃探望权,由此而产生对子女身心健康的影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子女都有权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探望权人滥用探望权造成子女身心健康的损害,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或子女都有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拒不执行探视权会怎样这一问题的答案。探视权不仅是尽到自己当父母的责任,还是对自己孩子的义务,责任。婚姻双方离婚了本身对孩子就是一种伤害,如果再不进行探视,那对孩子的心理就是更大的伤害。不执行探视的情况只有三种情况,即被探视人死亡、探视权人死亡、被探视人成年这三种情况。除此之外,约定了探视权必须执行,如拒不执行,可到法院进行裁决。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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