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流程是什么?
(一)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
(二)法庭调查;
(三)法庭辩论;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五)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六)宣判。”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后多长时间能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每年7月左右,各个省份会根据本地的统计数据公布统一的标准。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户籍情况、伤残等级、家庭成员中被抚养人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住院治疗护理情况等因素提供证据予以确定赔偿数额。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属于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案件开庭后的审理流程都是一样的,而且,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个人隐私的话,人民法院也可以不公开审理,但是,原被告双方都需要按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到庭参与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