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微信群主要做一个蹲在池塘埂上的观察者
本人是小区业委会主任,也是小区微信群的群主,更巧合的是,本人这段时间正在跟相关各部门(包括住建、公安、网监、综治委甚至组织人事部门)探讨着居民小区微信群的各种事项。
对微信群的管理,相关部门都有规定。
但是对于如今的小区业主交流群,包括微信群、QQ群等,目前还没有一个相对的规范,完全在于群主和群管理员的自律及个人特性。
但是本人认为,当建立了一个小区的业主群后,虽然开始时群主可能是以个人爱好和兴趣而建的,但是群建立起来后,它已经不是一种个人行为,而是一个公共行为了。因此,不管是对群主、群管理员,还是群成员,都必须要有一定的约束规矩。可是现实中,很多群主和群管理员还没有理解,或者是理解不透,仍把管群、建群当成了个人行为。为此,有的群主或者管理员,在群里看到发言不符合其个人的判断标准是,就可随意将成员踢出群,这样,也失去了建群的目的和作用,并且会造成业主间的心理矛盾。
就本人来说,对这样的理解也是最近一年后才慢慢形成的,并且对小区业主群的各种思考也在不断完善。
比如说踢群成员,本小区的业主群,是一个相对开放的交流平台,那就是对涉及小区的一切人都开放,比如要求物业公司的人员也进群,开发商也进群,小区内的租户都可以进群。如涉及到业主对物管的要求,可直接@物管员,不@的,业委会认为物管可当成无效诉求,可以不予理睬。
本小区群也踢群成员,踢的是不按要求备注为“房号+姓名”的成员,在发布通知多次,并且也多次对其提醒后仍不更改的,就踢出群。因为本人的观点是,小区居住者,行为准则是堂堂正正,坐不更名,行不改姓,连在小区业主群里都不敢、不愿标注房号和姓名的,那他们也不适合在业主群里。
至于因为发言而被踢的,还不曾有过。虽然也有人在群里骂我,怀疑猜忌,甚至指责等等,连很多业主都私下@我,劝我把其踢出去,但我并没有这样做,相反,我还很高兴。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
因为我自己给自己换了一个角色,就是把小区,或者说业主群当成一个池塘,自己则是一个蹲在池塘埂上的观察者。同时也是成为业主们的互相观察、了解的池塘。
当今的小区里,业主间互相直接交流的并不太多,互相串门的也不太多,也就是说并不是互相了解的。为此,很多小区在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时候,不是有很多人称:我对那些人是什么都不熟悉,怎么选呢?但是在业主群里,却是一个交流的大平台。从每人在群里的发言,基本可以判断出此人的为人、性格特点、三观等等。也就是说,蹲在池塘埂上的我,看着池塘中的各种情况,有时会很兴奋和高兴,就是这个道理。比如,噢,里面有很多锦鲤,太漂亮了。过段时间,又发现了里面还有水蛇,还有水鼠。里面还有很多正能量的人。也可能再过一段时间,原来池塘里还有几只王八、又过一段时间,发现池塘里还有几只螃蟹,走路都是横着走的,也就是横行霸道的。
通过上述的角色转换后,不是觉得高兴吗?一是自己更加清楚了这个池塘里共有多少种货色,二是也让业主们互相了解了大概哪些是什么货色,今后跟哪些人交往会舒心一些、放心一些、融洽一些。
当然,居民小区就是一个人文生态系统,其中,业主群就是这个人文生态系统的外在表现的重要载体。小区的人文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后,要恢复起来是非常困难,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呢。而小区业主微信群的规范和治理,也有很多的内容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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