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湘西自治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关于对泸溪县两起山林火灾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泸溪县予以全州通报批评,责成泸溪县对两起山林火灾立即进行严肃查处。
10月3日下午14时50分,泸溪县兴隆场镇德堡村发生一起山林火灾,10月4日上午11时泸溪县洗溪镇洗溪社区发生一起山林火灾,两起山林火灾均因烧田坎、烧渣子引发。《通报》指出,两起山火暴露出泸溪县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够重视,对《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宣传和执行不到位,对野外火源管控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根据湘西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予以全州通报批评,责成泸溪县对两起山林火灾立即进行严肃查处,查处情况要及时上报州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工作专班(州森防办)。
《通报》强调,各县市(区)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铁的措施、严格铁的纪律,扎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山林火灾发生。
一是宣传教育要再深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区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村村响、标语、警示牌、公开信、微信群、防火条例、典型案例等宣传形式,持续宣传和张贴《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灭火命令》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采取召开院坝会,面对面、点对点对老百姓进行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让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户、进企业,营造严格高压的防灭火氛围,强化防灭火意识,筑牢森林防灭火防线。
二是责任落实要再到位。要按照全员下沉的工作要求,继续压紧压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特别是要压实乡镇干部包村组(社区),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护林员、村辅警包户、包山头地块的工作责任,切实将全域管火、全面禁止野外违规用火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要再严厉。要严格按照“见烟查、见火罚、成灾抓”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严管严查,坚持全面打击,迅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以高压态势震慑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各县市(区)要每周向州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工作专班(州森防办)报一次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开展情况。
四是对重点人群的监管要再细致。要高度重视对重点人群的看护和监管,并建立台账,明确专人专管、盯住不放,严禁随意携带火种和违规用火,严防特殊群众意外失火。
五是追责问责要再严厉。按照省森防办的要求,结合全州实际,对9月17日至10月31日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动态排位管理,每10天为一轮。对发生森林火灾排名在前2名的县市(区),实行警示约谈;对排在前3至5位的进行挂牌督办。凡发生1起较大森林火灾的乡镇(街道),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予以免职,对所在地的网格护林员一律予以解聘,提请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停职专抓森林防火,停职期间再发生森林火灾提请予以免职;凡1周之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森林火灾的县市(区),提请对县市(区)分管领导停职专抓森林防火,期间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提请予以免职;凡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或发生森林火灾亡人事故的,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对直接责任人达到刑事追责条件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基层基础建设要再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队伍要加强培训,提高扑火指挥员指挥水平和扑火队伍扑火能力,科学扑救,坚决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强装备能力建设,提高扑火质量和效果,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强化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
七是督导督查要再严格。州委、州政府联合督查组要继续深入县市、乡镇(街道)、村寨、林区、田间、山头地块真督真查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情况,按日通报督查发现问题情况,及时督促问题整改,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来源:湘西自治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