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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效力终止,继承人能否以不承担义务为条件放弃继承权

时间:2022-05-30 07:28:05 热传 我要投稿

问:遗嘱的效力终止,继承人能否以不承担义务为条件放弃继承权

律师解答:

继承人不能以不承担义务为条件放弃继承权,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而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无效,因此以不承担义务为条件放弃继承权无效。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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