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向市民宣传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知识。当天,洪江区食安办组织成员单位在武陵城广场开展“5.17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日活动”,对禁食野生毒蘑菇进行广泛宣传。
活动中,工作人员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市民群众手中,向市民宣传食用野生蘑菇的风险,告知大家不要采摘食用自身不认识、不熟悉的野生蘑菇;在清洗野生蘑菇时要注意是否有混入自己不认识的野生菌种。同时,还向市民群众展示有毒蘑菇的图片,增强市民对野生毒蘑菇的辨识能力,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讲解了家庭食物中毒后的应急救治知识,若使用野生菌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产生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当天下午,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还来到中山路小学和岩门小学开展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科普宣传,发放《“珍爱生命,远离毒蘑菇”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结合PPT向同学们讲解了如何识别野生蘑菇、野生蘑菇中毒后如何采取紧急自救等知识,提高防范和应对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能力。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20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公告80份、宣传海报200份, 现场咨询指导60余人次。
下阶段,区食安办将继续组织成员单位通过“村村响”广播、横幅、宣传单、海报等多种形式将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知识宣传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景区、进餐馆,从激化社会共治活力、强化严惩重管措施、活化宣传教育形式等方面多措并举,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毒蘑菇的危害,避免误食、中毒现象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了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区食安办郑重提醒:
一、不采摘: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踏青郊游期间,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食用。
二、不购买: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蘑菇,不认识或者没吃过的野生蘑菇也不要购买食用。
三、不食用:为避免类似中毒事件,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烹饪食用野生蘑菇,防止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重预防:各餐饮单位、食堂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
来源:怀化市洪江区志愿者协会 (刘文颖 罗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