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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被侵犯的处罚标准?

时间:2022-05-29 13:31:29 热议 我要投稿

问:名誉权被侵犯的处罚标准?

律师解答:

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那么名誉权被侵犯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名誉权被侵犯的处罚标准: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可以:

1.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2.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给付延迟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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