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事实婚姻如何调解?
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可以调解离婚,构成事实婚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事实婚姻的男女没有配偶,有配偶构成事实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有公开的夫妻身份;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相关法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非法同居关系。第二条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第三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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