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催缴通知到又法律效力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期限内未交纳物业费,物业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物业费催缴的技巧有哪些?
第一步:在进行物业费收取前,应提前在小区明显位置或小区物业门口处粘贴收取物业费的温馨提示,提前告知各位业主、租户将收取物业费以及物业费的收取标准,让小区的住户都有心理准备;
第二步:了解小区业主的装修、入住情况等,制定一份详细的物业催收计划,针对不同情况进行解决。催收顺序:先催收已经装修入住的业主,再催收未入住的业主;
第三步:与小区业主处好关系,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礼节礼貌,在业主需要帮助时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在业主对室内装修遗留问题出现时,第一时间处理及时进行回访,一视同仁、热情对待每一位业主;
第四步:在与业主交流时,注意分析业主心态,对待不同业主采用不同的方法。注意交流技巧,对于业主不明白的问题耐心解释,千万不要因为业主说了几句不入耳的话而使自己散失理智,这样只会增加催收物业费的难度;
第五步:采取电话通知、短信通知、上门催收等方法相结合,在每次与业主沟通后做好催收记录,可以根据对话内容调整催收策略;
第六步:熟悉物业服务的协议内容以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这样在与业主进行沟通时才能更有话可说;
第七步:熟记不同户型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确保在业主问起时能第一时间回答,面对少数业主可以刁难时,不卑不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