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9日,自然资源部,通报,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45个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关于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典型案例中,涉及襄阳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水系和艺术公园景观工程。
具体情况:襄阳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水系和艺术公园景观工程。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襄阳市东津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襄阳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东津新区东津镇堰坡村土地159.81亩(耕地131.67亩)建设华侨城文旅示范区水系整治南片水系和华侨城天鹅湖生态艺术公园景观工程,在原有沟渠上新开挖人工景观渠,并沿渠种植树木、草坪等,其中开挖水面部分占用耕地36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文件印发后,部分地方仍然“顶风”违法违规侵占耕地挖湖造景、绿化造林,一些基层市县政府及部门主导推动违法占地,补充耕地、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责任不落实,有的甚至弄虚作假,严重冲击耕地红线,危害国家粮食安全。
2022年4月2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房屋市政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此次涉及到麻涌镇云瑞花园(华侨城云瑞府)项目,2022年4月8日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在对东莞市麻涌镇云瑞花园项目检查时,发现2号商业、住宅楼屋面层模板支撑系统扫地杆、水平拉杆、顶部的可调支托未按要求设置及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向项目签发全面停工通知书(编号为:东建改(02)字[2022]第0501844号),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改。当时2号商业、住宅楼施工进度为屋面层钢筋挷扎完成,未浇捣混凝土。2022年4月14日,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停工核查,发现该项目在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复工通知书前,2号商业、住宅楼屋面层混凝土已浇捣完成,存在强行施工行为。
2022年4月20日,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复兴大道华侨城创新中心一期一标段项目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因安全管理问题,被当地职能部门行政处罚,并暂扣施工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从2022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6月18日止。
2022年4月,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广告监管工作中,依法查处的一批违法广告案件中的典型案例。成都洛带华侨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作为典型案例被通报。宣传其开发的“莫奈的湖”楼盘,在售楼部大厅LED显示屏上标有“2021东门迭墅红盘TOP1,二批次荣耀加推,地铁四号线(规划中),距太古里约28公里”、“主城迭墅、唯莫奈的湖拥有五大属性、成洛简快速路、地铁4号线三期(规划中)、有轨电车11号线(规划中)”等广告内容。该内容系当事人在互联网上搜索摘抄,未经证实。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在未经查证和认真审核的情况下,将未纳入规划批复的交通设施工程作为广告宣传内容进行宣传,易对购房者意愿产生误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规定。2022年3月,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7万元。
2021年11月,武汉市房管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侨滨公司在取得工商注册后,未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房管局办理备案,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据了解,华侨城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5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65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武汉市房管局停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资质的核定申请和暂定级资质备案申请,为此,侨滨公司至今未取得资质证书。侨滨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取得青山滨江东片15、17、18街坊项目地块(编号:P(2020)05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武汉市房管局对侨滨公司给与行政处罚公示,并罚款8万元。
作为国有企业背景的华侨城,不知道相关负责人看到这一条条处罚信息时,又作何感想,作为企业来说,经营上的盈利和扩张固然重要,但是企业的社会担当和品牌声誉是长久不衰的根本。
中国房地产行业在过去十年里,经历了野蛮生长,有的企业靠着“胆大勇猛”完成了快速扩张,但是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和市场进入冷静期后,在经营管理上的有问题的企业,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后,也逐步被市场和消费者淘汰。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时期,企业的经营管理要更加规范,企业不仅要追求盈利,更应该把企业社会责任感扛在肩上,品牌声誉重于山,长久发展靠的是产品品质和诚信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