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竞价广告,广告主不会以第一出价支付广告费用。
竞价广告,如果以第一出价收费,会使得广告平台的收益极不稳定,并不能利益最大化。
每个广告主希望利用最小的出价获得最多的曝光机会,假设有两个广告主A,B 同时售卖衣服,但每个广告主的利润不同,广告预算不同,假设A出价上限为3元,超过3元会亏损,B出价上限2元。以下图表模拟广告主为获得流量试探出价博弈过程
1-5时刻,广告主为了获取流量,不断加价,4-5时刻均到达广告主承受的能力上限,广告主B以自己的上限出价依然无法获得流量,6-8时刻退出竞价,广告主A在第7时刻试探性出价0.5发现依然可以获取流量,时刻8继续下调出价为0.1元,广告主B在时刻9试探性出价2元获取流量,10 -12 广告主继续互相试探对方出价,花最少的钱获取流量。
由此可以发现,由于广告主的互相博弈,试探性出价极,广告平台的收入不稳定。早期 Google,Yahoo都采用了这种模式,包过百度。
针对这一问题,Google提出,出价最高的广告主获得广告的曝光机会,但只需要支付第二高的广告主出价。以第二价格付费,广告主为了获取流量,一般将出价设置为自己能承受的上限。最终广告平台收入十分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