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注意:这些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律师解答: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我们在发生行政争议的时候请求救济的方式,但是只有该争议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才会进行审理。因为多数情况下都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在这里沈律师重点强调哪些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对于信访行为不满提起的复议或诉讼不属于受案范围。因为信访事项本身不会影响到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只是引发信访的行政行为才会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指引行政相对人在发生争议后通过法定的救济方式申请救济而不是去信访。
其次,行政机关内部的审批等过程性行为不属于复议和诉讼的受案范围。与上述原理相同,行政机关内部的审批也不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只有行政机关最终作出的行政行为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故其可以针对此行为提起诉讼,例如当事人申请某项许可,该申请需要经过上级部门审批,但上级部门并不同意,最终的表现形式是由下级机关作出的不予准许决定。此时当事人只能够以下级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
除了上面两种常见的情况,实践中还有非常多例子,如行政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党政联合作出的决定、案件已经被审理过了等。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予以判断。
以上就是常见的不属于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事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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