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1、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称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中心,为直辖市。
2、1952年,北京市由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7月,将河北省宛平县全部及房山、良乡2县部分地区划归北京市。
3、1956年~1958年间,将河北省昌平、良乡、房山、大兴、通县、顺义、平谷、密云、怀柔、延庆等县划归北京市,形成今北京市行政区域。
4、1960年1月7日,撤销昌平区,恢复昌平县;撤销顺义区,恢复顺义县;撤销通州区,恢复通县;撤销大兴区,恢复大兴县;撤销周口店区,恢复房山县。至
5、1967年8月7日,撤销石景山办事处,设立石景山区。
6、1980年10月20日,设立燕山区。
7、1986年11月11日,撤销房山县、燕山区,设立房山区。以原房山县和燕山区的行政区域为房山区的行政区域。
8、2010年7月1日,北京市撤销原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撤销北京市原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
9、2015年11月17日,北京市撤销密云、延庆两县,设立北京市密云区、延庆区。至此,北京告别县治时代。
二、天津市
1、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天津被定为中央直辖市。
2、1958年2月11日,天津改为河北省省辖市。同年4月18日,河北省省会由保定迁到天津。
3、1966年5月河北省省会再迁保定。
4、1967年1月2日,天津恢复为直辖市至今。
三、上海市
1、1949年5月27日)后,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设黄浦、老闸、邑庙、蓬莱、嵩山、卢湾、常熟、徐汇、长宁、普陀、闸北、静安、新成、江宁、北站、虹口、北四川路、提篮桥、杨浦、榆林等20个区和新市、江湾、吴淞、大场、新泾、龙华、洋泾、真如、高桥等10个郊区。
同时,上海的郊县划入苏南、苏北行署,后由江苏省管辖。
2、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上海仍为中央直辖市。上海市划分为20个市区和10个郊区。
3、2016年,上海市下辖的唯一的县——崇明县撤县设区,改制为崇明区,此标志着上海市告别下辖县,全市至此形成下辖16个市辖区的新局面。
四、重庆市
1、1949年11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重庆,随后成为西南军政委员会驻地,为西南大区代管的中央直辖市,驻地亦设在重庆。
2、1950年至1952年,设立川东行署区,隶属于中共中央西南局。1950年行署驻地为重庆市黄桷垭,1951年迁驻北碚市。1952年8月7日,川东行署区被撤销,与川南行署区、川北行署区、川西行署区重组为四川省。
3、1954年7月,西南大区北碚市并入重庆市,重庆直辖市被撤销,重庆与四川合并,重庆从直辖市降为副省级市。
4、1976年1月,四川省江津地区江北县归入重庆市,将绵阳地区的潼南县划入江津地区。1981年,江津地区更名为永川地区。
5、1983年3月3日,四川省永川地区8个县并入重庆市 ,重庆成为中国第一个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计划单列市。 至此,重庆面积23113.95平方公里,辖9区12县。
6、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 ;共43个区市县,面积82402.95平方千米,3002万人。
7、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政府机构正式挂牌。重庆至此在历史上第三次成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