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拉姆斯F大调钢琴与大提琴奏鸣曲(作品99号)创作于1886年。这首奏鸣曲是作曲家在完成他的第一首大提琴奏鸣曲21年后创作的。当时50岁开外的勃拉姆斯,已经创作完成了他的最后一首大型作品《第四交响曲》,进入他人生创作的顶峰时期。这首《F大调钢琴与大提琴奏鸣曲》也是勃拉姆斯晚期的力作之一。根据勃拉姆斯一贯的创作作风,这首作品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后完成的,由此使得这首作品篇幅长大、结构复杂、乐句宽广、乐思充满思辨、欢乐与伤感等多重意味的特点,无论对演奏者与聆听者来说,都是一部重量级的作品,所以有人形象地把它比作一部交响乐,足见一斑。
《F大调钢琴与大提琴奏鸣曲》分为四个乐章:
第一乐章,活泼的快板,F大调,奏鸣曲式。第一主题在“汹涌波涛冲击般”的钢琴震音下,大提琴奏出歌剧咏叹调式的旋律,呈示部的发展充满了热情。发展部为升F小调,力度减弱,大提琴奏出柔和的半音阶化的新旋律,钢琴加入后达到顶点。再现部以第一主题为基础,它的变形相当的优雅。
第二乐章是一首深情的慢板,升F大调,三段体,在这一乐章中,作曲家充分发挥了大提琴的抒情性,钢琴则与之呼应展现了完美的对位,这是全曲最为优美和出神入化的乐章。
第三乐章,热情的快板,F小调,速度极快,随时出现偶尔的休止,与节奏的变化,以体现幽默的风格。第二段是回旋曲和奏鸣曲有机的结合。
第四乐章,很快的快板,F大调,回旋曲式。这一乐章在正主题之后,副主题的出现明朗而活泼,后略显忧愁。正主题再现后,转至D大调,第二副主题出现,钢琴的三连音充满内在的动力。尾声是由大提琴拨奏暗示着主题的音调。
这部作品十分长大,一气呵成,钢琴与大提琴都运用了十分复杂和困难的演奏技法,表现了多层面的乐思。欣赏者需要反复聆听,逐步感受作曲家音乐语言的特殊魅力(文字转自黑白的旋律网易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