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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民事律师-不给妻子生活费算不算遗弃?

问:成都民事律师-不给妻子生活费算不算遗弃?

律师解答:

不给妻子生活费算不算遗弃?

不给生活费不算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必须是抚养义务人不尽抚养义务,且情节恶劣的情况才算是遗弃罪,如果抚养人只是没有给生活费,没有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的不算构成遗弃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给妻子生活费犯法吗?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是否犯法,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妻子能够独立生活的,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丈夫不需要对妻子履行扶养义务;

2、妻子无法独立生活的,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丈夫在妻子无法独立生活的情况下,应当向妻子履行扶养义务,应当按时向妻子给付扶养费。丈夫拒绝支付的,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确认妻子需要扶养的,会作出相应的判决,让丈夫每月按时给付扶养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不给妻子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是可以起诉的。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承担扶养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给付扶养费,这是一种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夫妻双方之间平等的义务,并不是一方的单独义务,当丈夫需要扶养时,妻子当然也同样要给与生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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