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_民生信息】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意见,结合《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臭氧污染管控建议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3〕25号)要求,5月16日起,我市气象条件较为不利,有臭氧中度污染风险,且将持续2天及以上,按照《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规定,我市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启动区域为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青龙街道,东坡区除复兴镇以外区域,彭山区除黄丰镇、公义镇以外区域,仁寿县经开区、主城区和龙正镇,洪雅县经开区和主城区,丹棱县经开区和主城区,青神县经开区和主城区,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全市其他区域结合实际执行。
预计本轮污染持续到5月21日,请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削减力度,减少污染累积,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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