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劳动者在医疗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
律师解答:
医疗期劳动合同规定员工工资计算: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2个月的,按月平均工资计算原工资标准;12个月以下,按月平均工资计算原工资标准;一个月以下,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原工资标准。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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