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 苏
2021年9月,中钛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钛集团)携手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在深交所主板的IPO之行正式起航。今年1月,深交所官网显示,中钛集团预披露更新了招股书。
《商务财经》通过梳理招股书并对比公开数据后发现,中钛集团在2018年至2021年1-9月(下称:报告期)现金流出现波动,并且其研发费用率也逊色于同行;大供应商接连遭受大额环保处罚;募投项目还存在重复补流,并且招股书中关于募投项目重要信息的披露也与公开数据不一致。
现金流波动,研发费用率不及同行
中钛集团主要从事专用精细工业钛白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据招股书,报告期各期中钛集团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2,234.77万元、73,541.45万元、75,110.08万元、68,237.97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651.02万元、6,969.44万元、9,147.45万元、10,630.26万元,营收净利润均呈稳步上升趋势。
但在报告期的期初和期末,中钛集团都出现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失血情况。报告期各期,中钛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28.70万元、3,166.72万元、4,597.70万元、-10,182.48万元。
中钛集团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销售回款和收回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流出主要为购买通用钛白粉和其他生产原料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但招股书内并未针对2018年和2021年1-9月的现金流失血做针对性的解释。
此外,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中钛集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龙佰集团、中核钛白、金浦钛业、安纳达、惠云钛业)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3.23%、3.15%、3.28%、3.44%,反观中钛集团的这一数据为1.49%、1.45%、2.04%、2.74%,各期皆逊色于同行均值,母公司或因此也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失之交臂,仅有全资子公司焦作裕盛于2019年12月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但其相关的研发投入数据在招股书未披露。
大供应商环保处罚不断
据招股书,中钛集团的主要产品专用精细工业钛白粉在生产过程中污染较小,产生少量粉尘,不排放工业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但其原料——通用钛白粉却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较为严重的污染,废渣、废酸、废水等排放污染物较多。而中钛集团报告期内合作的原材料供应商也频频收到环保处罚,且金额不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佰集团)为中钛集团2018年和2019年的前五大供应商之一,中钛集团向其采购内容为金红石型通用钛白粉,金额分别为5,169.13万元、4,623.01万元。
龙佰集团为A股上市公司,曾用名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查询公开信息发现,该公司遭受处罚不断,且金额较大。
据豫环罚决字【2019】5号,龙佰集团存在年产12万吨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条例,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责令限期六个月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0.00万元。另一份处罚决定书:豫环罚决字【2019】6号还对龙佰集团追加处罚了5.00万元。
据豫环罚决字【2019】7号,龙佰集团年产30万吨硫氯耦合钛材料绿色制造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配电设施、电器仪表系统和管线工程尚未建成,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130.00万元。
(图片来自龙佰集团主板公告)
据焦安监罚【2019】72号,龙佰集团组织建设的100万吨/年高盐废水深度治理项目,在前期被要求停止建设且项目未取得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的情况下,仍有开工行为,被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100.00万元。
(图片来自龙佰集团主板公告)
广西金茂钛业有限公司为中钛集团2021年1-9月排名第五的供应商,中钛集团向其采购金红石型通用钛白粉、锐钛型通用钛白粉共4,058.53万元。
查询绿网发现,2021年该公司曾因存在煅烧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流速比对结果不合格的环境问题,被梧州市藤县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改正。
(图片来自绿网)
募资重复补流,募投项目数据“打架”
招股书显示,中钛集团此次IPO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434.218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少于25%,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年产8万吨精细钛白粉深加工扩建项目(下称:钛白粉项目)、中钛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下称:研发中心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下称:管理系统项目)和23,000.00万元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在这些项目中,钛白粉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7,753.16万元,其中包含预备费638.00万元和流动资金4,700.00万元;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8,415.35万元,其中包含预备费400.00万元;管理系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其中包含预备费47.62万元。综上所述,此次中钛集团共计补流28,785.62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41.02%,重复补流占比超过四成。
值得注意的是,在重复补流超四成的同时,中钛集团却对其募投项目的信息披露出现了数据“打架”情况。
据招股书,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中钛集团,项目总投资为8,415.3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科技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拟新建研发中心大楼2,880平方米,项目建设完成后更加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产品段的研发能力。
但该项目环评文件中却显示,项目总投资为8,000.00万元,与招股书相差了415.3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3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而招股书中对新建面积的表述为“拟新建研发中心大楼2,880平方米”,与招股书披露的并不一致。
(数据来自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