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东莞民事律师-私生子能不能够上户口?
律师解答:
私生子能不能够上户口
网友提问:
私生子为什么不可以上户口
我是个私生子,我快高2了,还没户口,这我很急,我爸爸是有老婆的人了,但是他又和我妈生下了我,现在我妈回湖北了,还结婚了,他把我让给我爸养,我本来是住在我爸爸家,后来到初3自己搬出来一个人住,我爸爸和她老婆生了一男一女,上次中考的时候我爸他帮我搞户口,他说居委会不给开证明, 而且我爸说搞不到, 要去买一个户口才可以,不可以上到我爸名下的户口, 我在怀疑 是不是我爸她老婆故意不让我上到我爸名下的户口上面去, 有那位好心的人帮下我,最好说下过程,越详细越,我决定自己去摸索这一切
律师回答:
不是不可以上户口,主要是看怎么上户口和上谁的户口,下面的法律材料你参考下:
1)超计划、非婚生育上户需持以下证明到辖区县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出生医学证明、本人申请、居住地单位或街道出据证明、父母户口薄;
对于因长期外出被注销户口的,经调查核实现确已回原籍居住的人员,应予以在原籍恢复户口。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条件的,恢复户口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确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尚未落户的收养子女,凭县、区以上民政收养登记机关出具的《收养证》,经户籍民警审查核实后,由派出所领导批准,可办理落户登记。
这是相关的一些规定,但并不完全适用你的情况。具体情况,到注销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咨询。
我不明白,怎么该女子在出国时已将户口注销,但仍为中国国籍
相关法律常识:
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香港法例规定,于1993年6月19日或以后去世人士的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自1995年起,继亲关系没有继承权,因此已婚人士的非婚生子女并无生父或生母之配偶的遗产继承权。至于生父或生母的遗产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男女双方在子女出生时,未具「有效婚姻」关系,子女即属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双方一同提出要求,可把父亲的姓名包括在登记纪录内,不需提出任何出生者与其父亲之血缘关系的证明,亦不需要提交结婚证明。若后来男女双方取得「有效婚姻」关系,即确立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可根据《父母与子女条例》向该子女双亲的另一方要求给予非婚生子女的赡养费,但必须证明对方是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或母亲。另外,如非婚生子女被视为一个家庭的子女,可依上述《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向生父或生母要求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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