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认罪认罚书签了有什么作用?
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首先能够从当事人的这种做法表现出对此之前作出的一些行为已经有了悔改之意了,还有就是虽然不能很大程度的影响量刑结果,但任何从轻处罚的机会犯罪嫌疑人和家属都不应该放过的,将来在服刑期间,也是考虑到当事人当初的这个行为,再次被减刑也是有可能的。
认罪认罚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主观方面,犯罪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内心深处产生真心悔改之意。二是客观方面,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有供认不讳的客观事实。
二、寻衅滋事有可能无罪释放吗?
寻衅滋事罪是新《刑法》(第6次修改)增加的新罪名,是以前流氓罪中的一种,流氓罪现在取消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因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可以调解,定性为寻衅滋事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当提起公诉,不构成犯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治安拘留处罚。
三、以寻衅滋事罪被检察院逮捕之后需要多久才能结案?
一般逮捕后,公安局的两个月侦查期限,检察院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法院2个月的审理期限,一般都用不完,最长5个月内。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寻衅滋事认罪认罚也是有一定的作用,情况较轻的会拘留;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其刑事责任,该判刑还是会判刑,认罪认罚书签了说明犯罪人态度比较好,对做的事有悔改之意,会酌情考虑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