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传

如果律师合同订立没付费算不算违约行为

时间:2022-05-24 01:16:32 热传 我要投稿

算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在订立合同时,条款需包括价款或者报酬,当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按规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属于违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三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支付价款,若有损失还需要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对方如果不支付费用的话肯定是属于违法行为的,解决的办法还是要双方协商解决比较方便快捷,若是双方协调很糟糕而且出现了无法调节的矛盾的话,建议走法律路线解决,法院将会根据双方损失的具体金额来判定违约人需要赔偿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