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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可办社会保险

时间:2022-05-23 10:30:06 热传 我要投稿

除就学、就医、疗养、探亲、旅游的流动人口,凡到衡阳拟居住30日以上的、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向居住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申领《流动人口居住证》,而取得这一证件的流动人口可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申请工商执照、按规定申办子女入学、入托手续等多项待遇。衡阳市9月6日制定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在今日召开的全省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与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向全省推广。

居住30日以上要办证

2005年,衡阳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在今年9月6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

除常住人口外,衡阳市规定,拟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的居住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向居住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向居住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申领《流动人口居住证》。到衡阳就学、就医、疗养、探亲、旅游的流动人口,应进行人口信息登记,暂住在宾馆、旅馆、招待所的流动人口,依照旅馆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按照衡阳市政府负责人的话说,这样可以做到流动人口“区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管”。

出租房屋在一些时候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为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衡阳市政府规定,房屋出租户(出租人)将房屋出租,应当持户主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的房屋证明,以及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信息于3日内,向服务中心备案,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服务中心。

持证可办各项社会保险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江说,衡阳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已经实现了从重管理到管理服务并重的转变。

衡阳市目前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逾11万人。衡阳市为他们提供了一系列的待遇,持有《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的人,可以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按规定申办子女入学、入托手续、依照衡阳市户口政策申办常住户口、随行16周岁以下子女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疫服务、享有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咨询、租房信息、联系家政咨询服务、享有劳动就业培训服务、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等。

另据了解,衡阳市的流动人口管理实现了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房产等多个部门的联动,从而为流动人口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比如,用人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所支付的工资,不低于衡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流动人口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迅速组织救治,并按有关规定负责医疗费用和做好抚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