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前怀孕了可以判缓刑吗?
犯罪嫌疑人怀孕后,会不会判刑,依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而定,如果要判刑的,怀孕的嫌疑人一般会被判缓刑或者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所以我们要知道,对于缓刑是需要在满足条件下才能判缓刑,怀孕的妇女要判缓刑那就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否则就不能被判缓刑。
二、缓刑是什么?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关于缓刑的其他规定有哪些?
我国《刑法》除规定了一般缓刑制度外,还规定了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我国《刑法》第449条规定的战时缓刑制度,是对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制度的重要补充,它与一般缓刑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刑法中缓刑制度的整体。根据该条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战时缓刑与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方法和法律后果均有所不同。
缓刑是指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先定罪,暂时不判处的一种刑罚。开庭前怀孕了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但是也有一定的条件,即孕妇是被判处了三年以下的尤其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申请缓刑或者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