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律师咨询业务的形式有哪些?律师咨询业务是律师服务的其中一种,律师咨询业务的形式主要有面谈答询、参与磋商研究、审查修改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知识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律师咨询业务的形式。
律师咨询业务的形式:
1、面谈答询;
2、参与磋商研究;
3、审查修改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
4、应邀参加有关的洽谈会、论证会或谈判;
5、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参加各级决策会议提供咨询意见;
7、以律师身份对特定的法律行为进行见证。
《律师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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