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海关共查获非法进出境文物1.2万余件
◆2016年,国家文物局全年督办案件中法人违法案件占比高达76.5%
◆盗墓贼的装备越来越先进,而文物的防盗设备则面临着老化、失灵的困局
◆破坏文物本体及其原生环境的法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且发生后不处理不追责的情况较为普遍
◆附文《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公布》
新华社记者丨施雨岑
明代“大明宣德年制”款方型铜炉、粉彩花口碗、金漆木雕窗花……165件文物被拱北海关查获,由珠海市博物馆收藏保管——这个发生在今年盛夏的场景,是近年来我国加大对文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一个缩影。
受国务院委托,文化部部长雒树刚2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作关于文化遗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2013年以来海关共查获非法进出境文物1.2万余件。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记者调查发现,除了非法出入境,盗墓、盗掘、法人违法、执法力量薄弱等多种因素交织,我国文物安全形势严峻。
骑马骑车的执法者和开着汽车的盗墓贼
记者调查发现,高倍军用望远镜、红外夜视仪、金属探测器……近年来,盗墓贼的装备越来越先进,而文物的防盗设备则面临着老化、失灵的困局。
今年4月,媒体报道北京十三陵思陵一对石烛台(蜡扦)被盗。调查发现,思陵的视频监控为2008年设置,在被盗前已失效停用,案发时思陵原有安防设施已全面瘫痪,人防物防技防形同虚设。
在一些中西部边远地区,困境则更为明显和具体——文物执法人员甚至需要骑马、骑自行车去追赶开着汽车的盗墓贼。
“这种情况确实客观存在。”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坦言,不仅是设备存在问题,现有机构和人员与日益繁重的保护任务也不相适应。“全国31个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中,仅有一半设置了专门的文物安全监管和执法处室。”
与之相对照的,是真实版“盗墓笔记”频频“上演”——世界文化遗产清东陵半年内两次被盗、国家级重点文保单位秦雍城遗址被盗价值近千万元文物、汉昭帝刘弗陵之母“钩弋夫人”墓被盗……
据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每年立案文物犯罪案件2000起左右,一些地区文物犯罪手段不断升级。
面对日益繁重的保护任务、花样翻新的盗墓活动,我国已经开始进行一些相关方面的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我们聘请了3万余名文物保护员,加强中西部地区田野文物日常看护巡查。”刘玉珠说。
尚在制订的保护方案和已成平地的汉代墓葬
2016年,河南省汝州市市中心百余座具有重大文物价值的汉代墓葬几夜之间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施工方夷为平地。与此同时,当地专家还正在设计该汉墓群的就地保护方案。
一位考古工作者这样向记者形容自己的工作:“每天都在与开发商的推土机车轮赛跑。”
近年来,破坏文物本体及其原生环境的法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且发生后不处理不追责的情况较为普遍。2016年,国家文物局全年督办案件中法人违法案件占比高达76.5%。雒树刚23日在报告中指出:“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不可移动文物尤其是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遭受破坏严重。一些地方在城乡建设中破坏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
除了法人违法,文物安全问题的关键原因,还有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的履行不到位。刘玉珠说:“怕担责任,知情不报,是当前文物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近3年来,国家文物局汇总各地案件的接报数远远低于实际案件的发生数,1/3的文物案件是由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这就是监管漏洞。”
除了加大监管力度,社会力量被认为是保护文物安全的重要屏障。就在记者发稿前一天,国家文物局对外发布了2017年度文物安全督察的相关情况。“我们每年都要开展一次全国性的文物安全督察,并对社会公布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公众对地方政府在文物安全、文物保护方面的履职进行社会监督。”刘玉珠说。
游人爆棚的忧伤和无人问津的“内伤”
每逢暑期,敦煌的工作人员就忧心忡忡——蜂拥至莫高窟的游客涌进狭小洞窟,令这处1650多岁的世界文化遗产疲惫不堪。
爆棚的游人,超标的监测数据,可能会对脆弱的文物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敦煌研究院敦煌石窟监测中心主任陈港泉说:“这种危害很缓慢,一时很难用肉眼发现,但这是不可逆的,日积月累,影响不断叠加。”
故宫、长城、敦煌……这些高知名度的世界文化遗产,如今面对的挑战之一便是如何处理巨大的游客量带来的种种安全隐患。故宫博物院近年实行每日限流8万人的做法,同时推出各类数字化展览,让游客在手机上即可清晰地欣赏文物之美。
另一类文物的“内伤”,则是人太少。记者在鄂豫皖三省交界的山区调研时发现,一些基层文保单位位于“空心化”的村庄里,不仅没有游客,更乏人维护。夏季的一场大雨,便有可能让其倒塌、损毁。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分析原因时说:“经费不足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农村人口流失,一些偏远农村缺乏长期、稳定的基层文物保护力量。”
他建议,一些基层文保单位要探索、开发出能与当地民众生活相结合的功能,从而让民众对文物有认同感,自发地去保护文物。
原题《4年“截住”非法进出境文物1.2万余件——文物安全红线怎么守》
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公布
来源丨瞭望新媒体
记者丨刘苗苗
实习生丨王心彤
近日召开的国家文物局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告了15例文物法人违法典型案件,系从全国40多个行政执法案件中遴选而出,具有违法主体多样、违法对象涵盖广泛、违法类型典型、案件处理规范、执法成效显著等特点,在指导地方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处理疑难问题等方面有突出的借鉴作用和积极意义。
这十五个案例分别为:
(一)北京灵光寺擅自在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西山八大处之灵光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
(二)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北沟村民委员会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密云段)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建设案
(三)空军某部擅自在天津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沽口炮台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案
(四)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摩尔沟煤炭有限公司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桌子山岩画群之苦菜沟岩画的顶部施工并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倾倒渣石案
(五)国家电网吉林长春市双阳区供电有限公司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家子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案
(六)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遭损毁案
(七)江苏省南京市玄武湖管理处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城墙(武庙闸段)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案
(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新顺拆房有限公司擅自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原敦睦中学旧址案
(九)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小南海石室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建设案
(十)福建正祥广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洗银营27号案
(十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擅自修缮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案
(十二)湖南省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桃花源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案
(十三)深圳市富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拆除广东省深圳市不可移动文物悦兴围碉楼案
(十四)重庆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拆除重庆市渝中区不可移动文物韩国光复军司令部旧址案
(十五)深圳同行者联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利用车辆违法跨越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东沙窝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