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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事律师-结婚未满一年可以撤销吗?结婚未满一年需要退还彩礼吗?

时间:2022-11-01 21:58:16 热闻 我要投稿

问:重庆民事律师-结婚未满一年可以撤销吗?结婚未满一年需要退还彩礼吗?

律师解答:

结婚未满一年可以撤销吗?

符合法定情形的,领取结婚证后,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撤销。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在恢复人身自由后再申请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婚前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撤销,不存在法定情形的,无法撤销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婚未满一年需要退还彩礼吗?

不需要。只要当事人登记结婚了,对方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未满一年女方离婚需要赔偿男方吗?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则不需要赔偿。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不如女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则需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男方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那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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