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婚姻意思主要是什么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 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买卖婚姻是数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婚姻的毒瘤。
对买卖婚姻的处理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
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总是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用人民币来衡量婚姻,也叫买卖婚姻。
二、婚姻制度
是完全建立在正确的政治观点、崇高的道德品质和美好的理想情操上面的。因而,我们社会主义的婚姻必然能够摆脱金钱、财物的束缚。记得,在五十年代初直到六十年代中,广大青年结婚一般都是十分朴素,从来不计较什么经济条件的好坏。可是,经过十年动乱,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东西又死灰复燃。据调查,有不少地方至今还流行一种名为“看女议价”的歪风,嫁一个女儿多则要收聘礼千元甚至数千元,一般也要数百,而且还要索取什么沙发、收录机、电视机、电冰箱等等。还有些地方,也有不少人利用封建习俗巧立名目,除借婚姻索取财物之处,更有什么见面钱,离婚钱、压车钱。据北京日报载,北京郊区有一女青年,在她准备和男朋友结婚的时候,她的祖父对男方大索财礼,并说:买猪也得问个价,少了不行。由于男方无法支付这笔巨大的聘金,这场本来美满的婚姻终于以女方自杀而告终。这就说明,封建买卖婚姻残存的旧思想旧习惯是多么严重地在侵害男女婚姻自由,破坏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我们广大青年和家长,都应该提高认识,以新婚姻法为武器,反对这种剥削阶级的恶习,建立起社会主义的恋爱观、婚姻观。
综上所述,其实买卖婚姻在现实生活中也还是存在的,比如结婚的彩礼,在一定的意义上也存在买卖婚姻的行为,但在婚姻自由的今天,有第三者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就构成了买卖婚姻,这种婚姻是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