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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工资是怎么发的怎么跟主管说?

时间:2022-05-23 05:39:30 热闻 我要投稿

一、辞职工资是怎么发的怎么跟主管说?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1.依据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交违约金,不给办离职手续。

3、辞职理由建议实施条例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二、辞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般来说如果是服务年限限制的,其违约金是少于或者等于用人单位用于培训劳动者身上所花费的培训费用。但是,如果员工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此时违约金的数额就不可以超过剩余的服务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出现了下列两种情况,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进行违约金的支付。

(1)如果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双方的合同规定,双方之间有服务期约定,此时如果出现了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的相应情形,此时劳动者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所谓服务期,即当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培训机会,花了时间与精力对劳动者进行培养。由于用人单位在对当事人进行培养的时候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培养。因此,用人单位会要求在培训期结束之后,劳动者需要根据约定为公司(企业)工作的一定的时间,否则不得擅自离职,离职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此时这个工作时间就是服务期。如果违反了相关的服务期规定,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果存在竞业限制条款时,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相关条款约定时,则需要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条款指的是,对于一部分的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与员工之间有签订一定的保密协议。协议中写明,当事人离开工作岗位之后,在相应的年限内不可以到相似或者同行的公司进行工作,否则就违背了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同劳动者之间进行该条款的签订或者是约定,此时就不可以认为其条款是劳动者进了该公司所必须遵守的。

综上所述,若员工需要进行辞职,那员工就需要提前三天写好辞职报告并提出申请,若审批通过之后,那员工就可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工资发放工资的时候领到自己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