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时司令和政委、参谋长意见不一致时会集体研究决定,不存在司令员妥协的问题。具体来看:
军队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职务不同分工不同。比如司令员分管部队训练作战管理建设,政治委员分管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人事管理、政治保卫等工作,参谋长在司令员领导下具体抓部队军事训练和作战,完成首长交代的任务和落实首长指示。
具体到有作战任务或者正在进行战斗过程中,任何一项决策都需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党委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是个人说了算。一项错误的决定都是致命的。因此不存在意见不合时司令员会妥协这种问题。
举个例子,在朝鲜战争中,彭德怀为了抓紧实施第三次战役、扩大战果,欲急于推进战线至三七线。但此时后方战线拉得太长,后勤保障困难,战士所带干粮只能捱过两日。为了防止第一、二次战役中后勤保障跟不上导致的问题再次发生,时任分管后勤的副司令员洪学智力荐加强后勤保障能力之后在实施,最终彭德怀总司令员听从了洪学智的意见。
由此可见,战争瞬息息万变,稍有不慎会导致不同的结局,需要集体研究会商决定,而不是谁官大谁谁了算,因为战争是残酷的,炮弹是不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