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盲目说支持或者反对,我说说我亲眼所见的:
有一次,在街上,见两个小男生,都十七八岁的模样,过马路的时候,两个人十指相扣,非常自然,脸上表情也很坦然。给人感觉没什么异样的。
还有,以前我的家紧邻着一大片菜地,菜地中间有小路。有一次,晚上我出去散步,回家的时候,见到前边有个淡白的影子。我这大近视眼也没注意,就还往前走。快到跟前的时候,影子猛然分开,一个向南,一个向北,慌慌张张地走开了。我这才后知后觉地注意到,原来是两个男人。
他们的身影,特别狼狈。
说实话,真的很同情。真是见不得光的爱情。如果能够允许他们走在阳光下,这个世界上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形式婚姻了,也不会有那么多女人稀里糊涂地和同性恋结婚,掉进痛苦的陷阱。
所以,我理解他们。他们也是普通人,只要不是祸国殃民,人家怎么生活,与我何干,为什么要反对到恨不得杀死他们?
在他们的世界里,我们这些异性恋反而是不可理解的。人家也没有吵吵着要干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