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且在补偿规定的时间内也不搬迁的,可以由相关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拆迁。那么发生哪几种情况可以强制拆迁呢?
首先第一种就是违章建筑和违法建筑的拆除,这种情况在拆除之前一般会收到相关部门发的责令拆除通知书或者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之类的通知。由相关部门发布的这些通知都具有强拆的权力,在这些通知发布时也会告诉被拆迁人有60天的行政复议期间和6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间。如果被拆迁人在6个月之内不自行拆除,也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就可以直接由相关机关进行强拆。当然比较人性化的就是,在相关机关决定强拆前,他也会给你下最后一份通碟,也就是催告书。
其中第二种就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强拆,遇到这种情况被强拆一般原因补偿和安置不合理,被拆迁人就拒绝签字。针对这种情况,跟第一种一样,也是由相关部门发布告知书和决定书,然后有60天的行政复议时间和6个月的行政诉讼时间。在这期间内,没有使用自己的合法权力,也不交出土地,就会由相关部门合法执行强拆。
最后第三种就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强拆,针这种情况实施强拆必须有一个前提,也就是 必须有合法的征收决定公告和征收补偿决定书。如果被征收人不同意补偿和安置方案,可以拒绝签字。然后收到相关部门的书面征收补偿决定书开始,就有60天的行政复议时间和6个月的行政诉讼时间。
从以上提到的三种情况,我们不难看出,他们在收到相关部门发布的告知书后,都有60天的行政复议时间和6个月的行政诉讼时间,一旦过了这个时间,政府就有合法的权利进行强拆。所以被征收人在不满补偿和安置方案时,一定要及时的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咨询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到让自己最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