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会同制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将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个等级,具体标准规定中有详细列明。
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二、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有哪些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
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是给予受害人人身遭受了伤残损害,从而造成了残疾,影响了劳动能力,而由赔偿义务人作出的一种财产损失赔偿。但在计算这个残疾赔偿金的时候,考虑到受害人的户籍问题、年龄问题、伤残情况问题,最终计算出来的伤残赔偿金的具体金额都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