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局《关于印发<关于对盐都区一级土地市场地价评估实行招投标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对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的盐都区范围(不包含盐淮高速公路以北、盐靖宁高速公路以东及以南)一级土地市场中的地价评估,按招标、投标和评标程序确定中标评估机构。请符合参加竞标条件(即具备三级以上土地估价资信等级,并经我局鉴定后认为具有参加竞标和开展评估工作实力)的地价评估机构,按我局统一制订的《投标书》格式及时填制《投标书》,并于2009年12月27日上午11:00前,将《投标书》、营业执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2009年业绩送交我局纪检监察室(我局办公楼405室),过时作废标处理。
特此公告。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
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