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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3年龙海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附划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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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漳州市龙海区初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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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儿园到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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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漳州市龙海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招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基层学校:

为做好2023年我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漳州市龙海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3年5月11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招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龙海区招生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漳州市龙海区初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七年级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 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一生一录”和“人籍一致”原则。 凡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缴费注册的学生,均不得再参加我区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对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要求

1.小学毕业生登记时间 : 2023年5月10—31日 (含在外县市、外省市就读的回籍生),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2.今年全区小学毕业生6002人,除 石码镇、海澄镇、海澄镇山后村、榜山镇柯坑村、榜山镇平宁村、榜山镇田边村、榜山镇榜山村、龙海区双弟华侨农场户籍的学生另有规定 外,其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免试就近报名入学。

(三)龙海区城区七年级招生

2023年漳州市龙海区城区七年级招生学校确定为福建省 龙海第一中学、漳州市龙海区实验中学 和 漳州市龙海区第四中学 ,方案如下:

1.招生计划

龙海一中招生550名;实验中学招生550名;龙海四中招生550名。

2.招生对象

(1)石码镇户籍、海澄镇山后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出生直接落户石码镇户籍、海澄镇山后村户籍或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已迁入且满足“两一致”要求的小学毕业生。

备注:“两一致”指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相一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学生及其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其实际住所)。

(2)父(母)购买石码城区内及城区周边的商品房(东至东方康桥,西至古龙·西溪嘉园) 且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户口已迁入的小学毕业生, 须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或商品房的产权证或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买合同(或按揭合同)、购房发票。

(3)父(母)购买石码城区内及城区周边的商品房(东至东方康桥,西至古龙·西溪嘉园) 已交房入住但户口未迁入的小学毕业生, 须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或商品房的产权证或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买合同(或按揭合同)、购房发票。

(4)非上述⑴⑵⑶类对象的实验小学、石码中心小学、石码第二中心小学的小学毕业生。

(5)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须提供下列三项材料中的一项):

一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登记日期在2023年2月28日前,经营是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经营地点在石码镇且现有具体经营场所)。

二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水明细及其他有效证明 (投保人为随迁子女的父母且投保单位在石码镇,至2023年5月31日的近3个月须连续缴交,需现场确认并截图)。

三是随迁子女本人或父母的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住址”须在石码镇内,其中暂住证登记日期须在2023年2月28日前)。

3.招生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原则,提倡家长及学生以居住地就近的学校填报志愿。为保证入学公平,录取办法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调剂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是第⑴⑵⑶类招生对象: 可选择三所中学其中一所学校填报志愿。具体操作为:学生填报上述三所中学中的一所中学,若某一中学志愿填报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将采用电脑随机录取方式确定该校录取名单,同时把余下学生均衡随机录取至志愿未满的中学(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另行通知)。

二是第⑷类招生对象: 在录取完第⑴⑵⑶类对象后,若实验中学、龙海四中学位仍有剩余,采用随机调剂的方式,统筹录取至有剩余学位的中学,使两所中学人数均衡相等。

三是第(5)类招生对象: 区教育局根据实验中学、龙海四中招生情况发布剩余学位公告,由家长本人持有效证件选择两所其中的一所中学报名。若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的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该校的剩余学位数,则采用随机录取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剩余学生就近统筹安排到龙海三中、海澄中学就读。

榜山镇柯坑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实验中学就读,榜山镇平宁村、田边村、榜山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龙海四中就读,具有龙海区双弟华侨农场户口且在龙海区双弟华侨学校有6年完整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实验中学就读。

(四)海澄地区七年级招生

龙海二中初中部和海澄中学合并办学,海澄中学作为龙海二中分校进行办学。八年级和九年级就读地点为海澄中学,七年级就读地点为龙海二中。

1.招生计划: 龙海二中初中部招生300名。

2.招生办法:

一是月港中心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龙海二中;海澄中心小学(本部)小学毕业生按毕业生数60%的比例派位升入龙海二中; 剩余学位再以完小校为单位,从海澄中心小学的16所完小校海澄户籍毕业生中按相同比例随机抽取进入龙海二中,余下小学毕业生按原划分的施教区分别就读莲花中学、海澄中学(就读地点在龙海二中)。

二是父(母)购买古龙·书香嘉园、中骏·丽景府、招商海翼·文璟苑商品房的小学毕业生: 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或商品房的产权证或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买合同(或按揭合同)、购房发票,就近升入海澄中学(就读地点在龙海二中)。

(五)漳州市龙海区第一中学南太武学校七年级招生

1.南太武学校七年级学生招生工作按“提交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事项”的会议精神执行。

2.招生对象:

(1)港尾镇卓岐村、深沃村、斗美村、浯屿村等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父(母)购买学校所属区域内的商品房的小学毕业生: 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或商品房的产权证或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买合同(或按揭合同)、购房发票。

(2)学校所属区域内的随迁子女(条件参照(三)2(5)条款,地址为学校所属区域内)。

3.招生办法:

在录取完第(1)类对象后,若该校学位仍有剩余,再录取第(2)类生源。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坚持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原则,全区小学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 就近免试入学 ,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要求

1.招生对象 :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学龄儿童(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2.各中心小学要加强招生统筹谋划,对本辖区适龄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审核,制定招生方案并上报区教育局初幼教股,做好本施教区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3.切实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失学辍学学生工作台账,抓好劝返复学工作,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疑似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4.各校要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有序推进“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

5.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报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审批确认。

6.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格控制班生额,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三)漳州市龙海区城区一年级招生

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学校确定为 漳州市龙海区实验小学、漳州市龙海区石码中心小学、漳州市龙海区石码第二中心小学和漳州市龙海区月港中心小学 。施教区划分参照《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码镇小学施教区划分方案的批复》(龙政综〔2007〕282号)的规定实施。

1.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 800名(西湖校区300名、紫云校区500名); 石码中心小学 1100名(新华校区600名、锦江校区500名); 石码第二中心小学 250名; 月港中心小学 300名。

2.招生对象

(1)石码镇户籍、海澄镇山后社区户籍、海澄镇钻石社区户籍(钻石·水岸名城、江滨丽景、东方康桥、文昌森邻)、榜山镇古龙社区户籍(古龙·西溪嘉园、美一城小区、明发广场、领秀锦地、领秀源著) 的适龄儿童按施教区报名。

(2)出生就直接落户 榜山镇柯坑、田边、榜山 等三个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读实验小学紫云校区;出生就直接落户 海澄镇山后行政村 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读石码中心小学锦江校区;出生就直接落户在 海澄镇豆巷村户籍 的适龄儿童就读月港中心小学。

非出生就直接落户榜山镇柯坑、田边、榜山三个行政村和海澄镇山后行政村户籍 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实验小学紫云校区、石码第二中心小学、月港中心小学在上述(1)(2)类招生结束后在有剩余学位情况下: 父(母)购买中骏·丽景府、古龙·书香嘉园、招商海翼·文璟苑、中联·云梯小区(或楼盘)交房入住且户口在学校公布的登记报名前已迁入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到实验小学紫云校区、石码第二中心小学、月港中心小学(三选一)填报志愿, 若三所学校学位容量允许就按志愿安排就读;若所报学校超学位数,将随机派位产生;余下的按“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石码第二中心小学、月港中心小学在上述(1)(2)(3)类招生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情况下: 施教区在实验小学、石码中心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由父(母)提出申请,经施教区所在学校确认同意后,自愿选择到石码第二中心小学、月港中心小学(二选一)填报志愿,若两所学校学位容量允许就按志愿安排就读;若所报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将随机派位产生;余下的回原施教区就读。

(5)上述(1)(2)(3)(4)类招生结束后,石码第二中心小学、月港中心小学在有剩余学位情况下: 父(母)购买(1)(3)类房产已交房入住,但户口未迁入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到石码第二中心小学、月港中心小学(二选一)填报志愿,若两所学校学位容量允许就按志愿安排就读;若所报学校超学位数,将随机派位产生;余下的回原施教区就读。

(6)父(母)购买月港官邸、月港新苑、隆源雅居、普贤新苑小区(或楼盘)交房且户口在学校公布的登记报名前已迁入的适龄儿童,就读月港中心小学; 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非出生就直接落户在海澄镇豆巷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就读月港中心小学;在上述招生结束后,月港中心小学还有剩余学位,父(母)购买月港官邸、月港新苑、隆源雅居、普贤新苑小区(或楼盘)户口在学校公布的登记报名前未迁入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或商品房的产权证或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买合同(或按揭合同)、购房发票。按规定登记报名,随机派位产生,余下的回原户籍所在施教区小学就读。(注:本项仅限于2023年秋季月港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

3.报名要求: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同一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小学就读。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 ①户口簿;②不动产证明。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 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或适龄儿童、父(母)、房产持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上;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租住区管公房住宅或单位未房改住宅,家长须提供: 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区管公房租赁合同;③“适龄儿童和父母双方在石码城区无其他房产”(可委托学校取证)。

(4)根据《关于印发漳州市居民户口登记管理若干实施细则的通知》(漳公综〔2021〕113号)文件精神, 属其他迁入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就近的榜山镇柯坑小学或榜山镇榜山小学就读。

4.产权要求

(1)“不动产权证明”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其一: ①购房发票和经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提供其父母购买商品房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④集体土地所有证。

(2)报名时提供的房产证明,房产份额占比须达该住宅产权50%(不含)以上。

(3)适龄儿童通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房产报名时: 出生落户不与祖辈同册但实际居住,须提供“适龄儿童和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方在城区无其他房产”等相关佐证材料(可委托学校取证)。

(4)在施教区内有实际房产并长期居住且“人户一致”的,但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需提供证明实际居住地的相关佐证材料,再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并报区教育局初幼教股审核。

5.网上报名、审核时间: 2023年7月5—13日。

6.线下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5日。

(四)漳州市龙海区第一中学南太武学校一年级招生

1.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200名。

2.小学部招生范围: 按施教区划片招生, 招收港尾镇卓岐村、学校周边社区及学校周边购房入住的适龄儿童。 本招生方案仅适用于2023年秋季招生,往后年度的招生工作将根据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调整。

3.报名时间及具体要求,按照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五)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各校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27号)和《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7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更好解决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确保随迁子女都能按时入读。

(1)农村随迁子女具体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凭户口簿、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暂住证)或居住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关学校报名,就近学校学位已满,由乡镇所属中心小学负责统筹调剂,安排到较近的学校就读。

(2)石码城区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凭户口簿、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暂住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现场核实在石码城区有具体的经营场所,到学校公布的登记报名前至少营业六个月以上)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投保单位在石码城区,到学校公布的登记报名前至少缴交六个月以上)等材料,就近到榜山镇柯坑小学或榜山镇榜山小学报名。

(3)月港中心小学在规定的招生对象招生工作结束后有剩余学位,月港(含海澄镇区内)施教区的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凭户口簿、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暂住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现场核实在本施教区有具体的经营场所,到学校公布的登记报名前至少营业六个月以上)或本施教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投保单位在本施教区内,到学校公布的登记报名前至少缴交六个月以上)等材料,到学校登记报名,学校根据剩余学位名额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就近的学校就读。

(4)南太武学校在完成本施教区招生任务后仍有剩余学位数,可招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 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采用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报名时间及具体要求,按照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三、幼儿园招生工作

(一)漳州市龙海区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

2023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学校确定为 漳州市龙海区华侨幼儿园、漳州市龙海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漳州市龙海区区直机关幼儿园、漳州市龙海区石码幼儿园和漳州市龙海区月港幼儿园。

1.招生计划: 城区幼儿园共招收1086名适龄儿童。

其中: 华侨幼儿园 332名(新华园区96名,锦江园区140名,万科分园96名); 第二实验幼儿园 315名(园本部210名,中梁玖号院园区105名); 区直机关幼儿园 130名(园本部70名,古龙园区60名); 石码幼儿园 64名; 月港幼儿园 245名(园本部140名,文璟苑园区105名)。

2.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3.招生范围

①石码镇户籍: 户籍与父(母)同册,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

②出生就直接落户海澄镇山后村。

③社区户籍: 海澄镇山后社区户籍;海澄镇钻石社区户籍 (其中: 中骏·丽景府、古龙·书香嘉园只能登记报名就近的华侨幼儿园万科分园、月港幼儿园及月港幼儿园文璟苑园区 )。

④父(母)购买 紫云至尊、祥云豪庭、建发·美一城、明发广场、龙盛花园、锦龙小区、中联·云梯、领秀锦地、领秀天成(源著) 的商品房且在幼儿园公布的登记报名前交房入住且户口已迁入的适龄儿童。

⑤优先招生对象

父(母)购买 古龙·西溪嘉园 的商品房已交房入住且户口在幼儿园公布的登记报名前已迁入的适龄儿童,优先就读区直机关幼儿园古龙园区;

父(母)购买 万科·金域滨江 的商品房已交房入住且户口在幼儿园公布的登记报名前已迁入的适龄儿童,优先就读华侨幼儿园万科分园;

父(母)购买 中梁·玖号院 的商品房已交房入住且户口在幼儿园公布的登记报名前已迁入的适龄儿童,优先就读第二实验幼儿园中梁玖号院园区。

父(母)购买 招商海翼·文璟苑 的商品房已交房入住且户口在幼儿园公布的登记报名前已迁入的适龄儿童,优先就读月港幼儿园文璟苑园区。

出生就直接落户海澄镇豆巷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读月港幼儿园。 若月港幼儿园小班有剩余学位,则海澄镇大埕、溪头、城内三个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购买月港片区内商品房(月港官邸、月港新苑、隆源雅居、普贤新苑)已交房且户口在幼儿园公布的登记报名前已迁入的适龄儿童可选择报名月港幼儿园(含文璟苑园区),参与剩余学位的随机派位。若还有剩余学位,海澄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参加剩余学位的随机录取。

4.招生办法:

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城区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申请报名登记。坚持学龄儿童就近入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控制班生额,采用志愿+派位的模式进行。 若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第二次志愿随机录取到招生计划数未满的城区公办幼儿园,仍不能解决的适龄儿童再向龙海区毅达幼儿园购买部分学位进一步解决。毅达幼儿园采取报名+派位的方式进行随机录取(第一次志愿直接报毅达幼儿园的优先录取),余下由家长自行解决。

报名时同一户家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适龄儿童,按一个随机号参与摇号派位。

5.报名要求: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同一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幼儿园就读。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 ①户口簿;②不动产证明。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 ①适龄儿童出生就落户在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租住区管公房住宅或单位未房改住宅,家长须提供: 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区管公房租赁合同;③“适龄儿童和父母双方在石码城区无其他房产”(可委托学校取证)。

6.产权要求:

(1)“不动产权证明”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其一: ①购房发票和经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提供其父母购买商品房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④集体土地所有证。

(2)报名时提供的房产证明,房产份额占比须达该住宅产权50%(不含)以上。

(3)适龄儿童通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房产报名时, 出生落户不与祖辈同册但实际居住,须提供“适龄儿童和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方在城区无其他房产”等相关佐证材料(可委托学校取证)。

(4)在施教区内有实际房产并长期居住且“人户一致”的,但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需提供证明实际居住地的相关佐证材料,再由幼儿园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并报区教育局初幼教股审核。

7.网上报名、审核时间: 2023年7月3—12日。

8.线下报名、审核时间: 2023年7月13日。

(二)石码城区幼儿园中班和大班扩招

石码城区幼儿园中班和大班扩招范围参照(一)龙海区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第3项招生范围执行。

1.扩招计划

(1)石码城区幼儿园中班扩招405名适龄儿童。 华侨幼儿园 93名(新华园区12名,锦江园区22名,万科分园59名); 第二实验幼儿园 157名(园本部80名,中梁玖号院园区77名); 区直机关幼儿园 35名(园本部20名,古龙园区15名); 月港幼儿园1 20名(园本部30名,文璟苑园区90名)。

(2)石码城区幼儿园大班扩招235名适龄儿童。 华侨幼儿园 110名(新华园区20名,万科分园90名); 第二实验幼儿园 64名(园本部32名,中梁玖号院园区32名); 区直机关幼儿园 11名(园本部6名,古龙园区5名); 月港幼儿园 50名(园本部5名,文璟苑园区45名)。

2.扩招对象

中班扩招对象为年满四周岁的适龄儿童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扩招对象为年满五周岁的适龄儿童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3.扩招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4-15日。

(三)乡村幼儿园招生工作

乡村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的幼儿(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按“就近入学”的原则, 由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园(班)、集体办幼儿园和经审批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共同承担招生任务。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发挥公办资源优势,满额招生,让更多幼儿享受优质教育。乡村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乡镇(场)中心小学依据招生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四、落实相关招生优待政策

符合政策规定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D类以上)、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及相关部门确认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学,不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数。

(一)优待对象的认定

1.烈士子女: 须提供户口本、烈士证原件、复印件、住房证明等材料。

2.现役军人子女: 须提供部队证明(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武装部验证)、现役军人证、学生与军人的关系证明(如军人的结婚证、军人配偶的身份证、学生出生证、户口簿)、住房证明等材料。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须提供单位(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证明、警官证、关系证明(如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户口簿等)、住房证明等材料。

4.高层次人才子女: 须提供单位证明 (经区委、区政府或区委组织部、人社局认证)、家长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 (龙政综〔2019〕361号):须提供家长所在单位证明(漳州市龙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或聘任合同、关系证明(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户口簿)等材料。

6.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 须提供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相应的证明;如果父母户口不在城区的,必须提供父或母有一方在城区工作或经商的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明,该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以上优待照顾对象,选择龙海石码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如果户口不在石码,必须提供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人在石码镇工作或居住住房产权的证明。

(三)优待认定时间: 7月10—14日 ,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初幼教股、中教股登记审核,并填写《漳州市龙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登记表》,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招生流程

区教育局成立漳州市龙海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和城区新生核查小组,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一)申请登记。 凡属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对照招生条件类型,由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内所属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登记,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核确认。 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要负责对申请就读一年级和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儿童逐一摸底、审核、确认。

(三)进行公示。 一年级、幼儿园新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审核通过后,须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四)材料整理。 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招生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六、其他说明

(一) 二手房须有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

(二) 若一套商品房(有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的产权)购买者为2人(含2人)以上,只解决持有该商品房50%(不含)以上的产权一户子女,就读城区的中小学、幼儿园。

(三) 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可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设备打印,也可通过“互联网+不动产查询服务”下载打印。

(四) 自2019年7月1日起的商品房购买者,同一套商品房六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小学就读。

(五) 申请转入石码城区小学的学生参照2023年小学一年级相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转入学生原则上由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接收;若转入学校该年级无剩余学位,由龙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若石码城区内学校都没有剩余学位,则当年度城区学校暂不接收转入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附近小学就近入学。

(六) 商业性质的公寓、商铺、写字楼、车库、车位均不纳入施教区招生范围。

(七) 户籍在城区中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但不符合相关报名要求的,由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八) 区少体校体育后备人才招生。从基层学校遴选到区少体校的体育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由区文旅局、教育局共同负责,按相关文件执行。

(九) 漳州市教育局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文件发布后,若有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其规定为准。

抄送:漳州市教育局,区委办、政府办。

漳州市龙海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印发

来源:龙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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