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农产品流通环节安全,合阳县农检中心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专项活动,多举措护航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落实农产品园区主体责任,从严落实查验工作。一方面,要求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对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信息公示等管理责任;另一方面,强化对农产品园区管理,审查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检查、抽检中发现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并明确整改要求。
要求种植园区建立食用农产品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整改措施。规范做好标签标识管理,销售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
农产品种植园区是食品走上市民餐桌的重要环节,也是食品安全监管全链条的重要关口。合阳县农检中心将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压实食用农产品相关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用心用情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供稿 梁晓伟 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