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更美童年
小时候是在农村长大的。在河里捉鱼,山上捉蚂蚱是我最爱干的两件事了。
老家山上的蚂蚱有很多品种,颜色不同,大小不一,体型也相差很多。其中有一种青绿色的大蚂蚱,数量最多,跳跃能力极强,还可以飞起来。它们看起来很凶,却并不会咬人。最具杀伤力的是它的两只强有力的后腿,腿上有一排锯齿一样的硬刺,如果被这两条腿用力一蹬,你的肉皮肯定就破了。
不管是上山打猪草还是帮妈妈摘豆子,总之只要是上山,肯定能遇到几只这样的大蚂蚱。我无疑是怕它的,但是还是要抓的!悄悄的走过去,趁它不注意,轻轻的用脚踩住,然后把脚往边上挪开一点露出它的带锯齿的后腿,用手分别折断,然后才敢彻底的松开脚,捡起来扔进篮子里。如果还怕它爬出来逃掉,可以把它前面的几个腿也分别折去一截,这样它就肯定跑不掉了。
抓这种蚂蚱就只有一个目的——吃。那时候食物很匮乏,尤其是肉类,除了过年和八月十五是吃不到肉的,所以对于这草丛中的美味怎么能放过呢?秋天的蚂蚱是最肥的时候,母的肚子里都是籽,是最好吃的地方。抓到蚂蚱后轻轻捏一捏它的肚子就知道有没有籽,有的肚子是硬的,没有的是软软的,这样的抓回去通常直接喂鸡了。
蚂蚱的处理通常由奶奶完成,她用拇指将拉着的尾部掐一下,然后把它的头慢慢地拔下去,这样蚂蚱肚子里的内脏就连着一起被拔出去扔了。收拾好的蚂蚱被直接扔进带火星的草灰里烧一会儿,通体变红就可以吃了。如果蚂蚱比较多,还可以用油炸一下,那时候绝对是美味了。
抓蚂蚱绝不是小孩子的特权,大人对此也是乐此不疲。有一次几位叔叔帮我家收玉米,回来的时候竟然带回来百余只这种蚂蚱,密密麻麻地爬满了双排座车的车顶,这是他们给自己抓的下酒菜。
除了这种大蚂蚱,我们经常抓的还有一种尖头的蚂蚱,我们当地叫它担担勾。这种蚂蚱身形细长,腿也很长,细细的,没有什么杀伤力。我敢用手直接去捂住它,再把它捉到,用手捏住它的后腿,这样它的身体就会上上下下的动个不停,像是簸簸箕一样。小孩子嘴里会喊着:担担勾,簸簸箕,你躲开,我过去。它其实不会真的挡住我们的路,儿歌是奶奶教的,逻辑不通,但熟悉到骨子里。
这种蚂蚱我们抓的也很多,从它很小的时候就抓,用一根狗尾草串起来,有时候可以抓上一大串,带回家喂家里的鸡,等秋天的时候蚂蚱长大了,肚子里长满了籽就可以用火烧来吃,味道也是非常好的。
还有一种土色的蚂蚱,形状跟第一种很像,头是方的,但个头小很多。每次抓到他,它就从嘴里吐出红棕色的液体,非常恶心。除非准备抓来喂鸡,否则我看都不看它。可是就是在这么一种我认为很恶心的蚂蚱身上,却发生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让我在过后的近三十年里仍然记忆犹新。
那是我读高中的时候,在一节体育课上,我们几个女生都在墙边的路边草地上乘凉。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同学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只这种蚂蚱。她是城里人,对蚂蚱很好奇,就抓来玩。我在边上开玩笑,问她敢不敢吃了它。她说:我要吃了,你给我买冰棍。我料定她不敢,爽快地就答应了。谁知这丫头毫不犹豫地把蚂蚱扔进嘴里,怕我不信,居然伸出舌头让我看了看上面的蚂蚱,然后就把它吞了!!!最后还又一次张开嘴巴让我检查。在场的同学无不目瞪口呆!永远不要低估别人的胆量,这是我学到的东西,当然,为此,我付出了一个冰棍为代价。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可能是因为使用灭草剂的缘故,各种蚂蚱都很少了,尤其是第一种大个头的,几乎都见不到了。有时候还真的怀念那个时候,那个味道,那些人!